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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资投资信托规模较上年末增长94.5%

更新时间:2017-08-25 07:15
  【摘要】险资投资信托已然成为监管部门十分重视的问题。据调查显示,险资投资信托规模半年内近翻番,信保合作呈多样化。在此情况下,保监会发布了险资投资信托产品风险有关情况的通报。

  较上年末增长94.5%
  据保监会前述通报显示,截至2014年二季度末,78家保险公司(集团)共投资信托计划739笔,涉及32家信托公司,累计投资余额2805亿元, 占当季度末保险行业总资产的2.99%,较一季度末增加768亿元,增长37.7%,较上年末增加1363亿元,增长94.5%。
  中国证券报媒体人了解到,2012年,保监会放宽保险资金的投资范围,将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纳入险资投资标的。截至去年底,保险资金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规模达1442.9亿元,占同期保险资金总投资额的1.9%,约占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总规模的5%左右。
  在前述规模高达2805亿元的险资投资的信托计划中,有近51%集中于房地产和基础设施等不动产等领域,其中,房地产投资929亿元,占比33.1%;基础设施投资492亿元,占比17.5%。此外,投资于工商企业(含流动性贷款)的为902亿元,占比32.2%。
  值得注意的是,在上述信托计划中,有60%的信托计划由上海国际信托、建信信托、平安信托、中信信托、中诚信托和华能贵诚信托6家信托公司发行。
  事实上,庞大且相对“便宜”的险资一直为信托公司所觊觎。平安信托和麦肯锡在去年联合发布的一份研究报告认为,根据监管设定上限和保险业规模估计购买非标信托资产量最高可达2万亿元,保险公司持有大量资产并寻求高回报的特点,很有可能成为信托及另类投资业务的重要资金来源。

  信保合作呈现多样化
  上述险资投资信托计划是信托与保险最为常见的一种合作方式。据业内人士透露,按照保监会相关规定,保险资金只能投资信托公司的集合信托计划,而这类业务往往是保险公司自己寻找投资标的,信托公司往往仅是一个“通道”,即为了规避险资只能投资集合信托这一规定,往往会把单一信托做成一个“假集合”,即一家保险公司的寿险和财险两笔资金同时进入,或者安排一个自然人购买小份额后,再由险资购买大部分份额。
  “因为险资对项目的要求较高,所以往往会自己找投资标的。”一位信托公司财富管理中心负责人表示。此外,也会有少数险资会直接投资真正由信托公司发行的集合信托计划。
  而在一些信托业内人士看来,吸引险资投资集合信托计划只是信托与保险之间较为初级的合作方式,信托公司和保险公司可以进一步合作开发创新产品,利用二者之间的优势互补,增强合作的深度和广度,信保合作之间应有更广阔的合作空间和发展前途。
  保险金信托则被认为是其中之一。今年5月初,中信信托推出国内第一只保险金信托计划。中信信托相关项目负责人、业务总监刘小军表示,保险金信托是指投保人在签订保险合同的同时,将其在保险合同下的权益(主要是保险理赔金)设立信托;一旦发生保险理赔,中信信托将按照投保人事先对保险理赔金的处分和分配意志,长期且高效地管理这笔资金,实现对投保人意志的延续和忠实履行。中国证券报媒体人了解到,外贸信托、平安信托亦有意开展这一业务。
  某大型信托公司高管表示,如果规模能够做大,加之保险合同特别是寿险期限较长,对于稳定信托公司的资管规模、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截至今年二季度末,保险投资信托计划的余额达到2805亿元,较去年末增加1363亿元,规模几近翻番。信托与保险的合作正在升温,并呈现多样化发展趋势。信托与保险公司之间应该优势互补,增强合作的深度和广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