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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城镇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6万元

更新时间:2017-08-26 17:26
  【摘要】随着我国医疗费用支出比重的持续上升,医疗支付问题也逐渐受到重视与关注。近期,黄石市调整城镇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

  黄石市长杨晓波主持召开市政府第十六次常务会议,讨论议定了《关于调整我市城镇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的通知》等事项。

  按照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规定统筹城镇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和当地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的6倍以上,且均不低于6万元,2011年度黄石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6968元,6倍为161808元;2011年度黄石市居民年可支配收入为17702元,6倍为106212元。据此,《关于调整我市城镇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的通知》拟提出,从今年12月1日起,黄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保统筹基金在一个年度内的最高支付限额从15万元上调到17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保统筹基金在一个年度内的最高支付限额从9万元上调到11万元,上调部分统筹基金按90%的比例报销。

  慧择提示:通过以上描述,我们可以得知,黄石市将调整城镇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按照规定,最该支付限额将不低于6万元,能够很好地减轻患者家庭的疾病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