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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农合大病保险即时结报走在全国前列

更新时间:2014-10-24 14:40
  【摘要】为了更好地保障广大群众的健康医疗,减轻群众看病负担,河南省全面开展新农合大病保险。下面小编就为您讲述相关具体情况。

  二次补偿切实为全省参合农民减负
  问:在我省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建立后,为什么还要全面开展新农合大病保险?
  我省自2003年开展新农合工作以来,新农合制度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参合农民在省、市、县、乡医疗机构住院最高费用段补偿比例分别达到65%、70%、80%、90%,基本医疗保障水平不断提高。但我们也要看到,目前新农合的保障水平整体还比较低,比较突出的问题是,农民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个人负担仍比较重,存在“一人得大病,全家陷困境”的现象。开展新农合大病保险,就是对经新农合基本医疗补偿后,自付费用仍然较高的住院参合患者,再进行二次补偿,切实减轻住院参合患者医药费用负担,进一步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问:新农合大病保险资金如何筹集?哪些人可以享受新农合大病保险?
  新农合大病保险资金由新农合统筹基金支付,不再额外向农村居民收取费用。为尽可能确保大病保险受益的公平性,按照“多受益、多缴费”原则,以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作为差异化筹资依据,结合全省各地大病保险受益情况,我省将2014年度筹资标准分为16元、15元和14元三个档次,分别适用于不同情况的地市。
  我省所有参合人员均可以享受新农合大病保险政策。新农合大病保险的保障范围是参合人员在参合年度内住院累计发生的合规自付医疗费用。对经新农合基本医疗补偿后,个人合规自付费用超过1.5万元的参合住院患者给予再次补偿。

  省级统筹即时结报走在全国前列
  问:我省新农合大病保险的补偿标准是什么?符合条件的参合农民如何领取补偿?
  2014年度,我省新农合大病保险的补偿起付线为1.5万元,1.5万至5万元(含5万元)部分按50%的比例给予补偿,5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部分按55%的比例给予补偿,10万元以上部分按65%的比例给予补偿,年度内补偿封顶线为30万元。在省外住院的参合患者,经新农合补偿后其自付医疗费用的60%视作合规自付医疗费用纳入大病保险补偿范围。
  对符合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条件的住院参合患者,实行即时结报和“一站式”服务。10月1日后,在我省即时结报医院出院的参合患者,其大病保险补偿与新农合基本医疗一起在该医疗机构实行即时结报。在省外就医或省内非即时结报参合患者,在新农合统筹地区实行基本医疗与大病保险补偿“一站式”结算。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10月1日起,河南省将全面开展新农合大病保险。全省8262万名参合农民在新农合基本医疗补偿后,年度自费累计1.5万元以上可再获大病保险二次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