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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全面实施新农合大病保险制度

更新时间:2017-08-25 04:55

  【摘要】新农合大病保险是在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延伸和补充,资金由新农合基金支付,不再额外向农民收费。据报道,今年,池州市全面实施新农合大病保险制度。

  今年,池州市全面实施新农合大病保险制度,采用政府购买商业保险公司服务方式运作,全市138万人参加新农合大病保险。

  大病保险购买服务资金,按照人均15元左右标准,全部由新农合结余或年度筹资中统筹解决。参合年度已享受新农合住院补偿或者特殊慢性病补偿,新农合补偿后个人自付的、合规的住院费用及特殊慢性病门诊费用,扣除起付标准后,全部计入大病保险补偿范围。池州市各统筹县区大病保险起付线为1至2万元,实行分段补偿,报销比例从40%到80%,最高可报销20万元。

  大病保险是基本医疗保险的有益补充,大大减轻了患者负担,有效缓解了居民“看病贵”难题。截至目前,全市已有87名患者获得大病保险补偿,共补偿32余万元。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可知,今年,池州市全面实施新农合大病保险制度,全市138万人参加新农合大病保险。此外,池州市各统筹县区大病保险起付线为1至2万元,实行分段补偿,报销比例从40%到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