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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拟通过优先股为险企融资再开新渠道

更新时间:2017-08-26 23:51
  【摘要】近来,优先股成为保险业关注的一大焦点。据悉,未来优先股或将成为险企补血新渠道。下面小编就为您讲述相关具体情况。

  据了解,保监会于9月17日下发《关于保险公司发行优先股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拟允许险企采用发行优先股的方式补充实际资本。征求意见截止到9月24日。

  所谓优先股,是指在一般规定的普通种类股份之外另行规定的其他种类股份,其股份持有人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公司利润和剩余财产,但参与公司决策管理等权利受到限制。保监会透露,险企可通过公开和非公开两种方式发行优先股。其中,公开发行必须采用固定股息率和股息可累积的设计条款,在盈利条件下必须强制分红,但非公开发行设计相对灵活。

  意见稿还设置了险企发行优先股的门槛,如开业满三年,上一年未经审计的净资产在10亿元以上,最近4个季度偿付能力充足率均在100%以上,并要求公司制订完整的三年资本规划。对此,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表示,对于处于偿付能力警戒线边缘的险企,可以通过股东增资或者发行次级债、优先股等手段募资,但为了保证投资人的权益,募资的险企必须有良好的经营状态。

  保监会还为优先股发行设上下限,如不得超过普通股股份总数的50%、优先股募集金额不得超过发行前净资产的50%等。优先股必须在发行五年后才可赎回。

  一位中型险企相关负责人解释,因为业务快速发展,股东增资压力越来越大,而次级债发行也有限额,优先股将成为又一融资新渠道。

  据了解,目前股东仍为险企增资的最主要依靠。最新统计显示,今年前三季度保险业通过股东增资高达58次,平均三家险企就增资一次。同时,前三季度有14家险企通过发次级债增资达到522亿元,而2012年险企创新最高的发债增资记录为731亿元,去年则为267亿元,险企累计发债几乎达到了监管要求的上限。

  “目前,中小险企增资方式有限,而股东实力又悬殊,优先股发行可以缓解股东的经济压力。”一位小险企人士分析,通过发行优先股,既可以满足融资需求,也不会影响各股东的持股比例。与大险企通过IPO、公开增发股票等方式相比,中小险企的融资受限更多,这些公司对优先股这一融资方式表现得更积极一些。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伴随着偿付能力监管趋紧,补充资本金以满足业务发展需求成为各险企的头等大事。在此之际,优先股成为险企的新补血渠道。保监会拟通过优先债发行为险企融资再开新渠道,相关通知正在部分险企内部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