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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联安享金生终身年金保险助您应对通胀

更新时间:2017-08-27 12:39
  【摘要】当今社会,越来越多的年金保险产品进入市场,中德安联也推出了一款产品——安联安享金生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下面将为您详细介绍,帮助您在选择产品时有所参照。

  安联安享金生终身年金保险是由中德安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推出的,其产品特色主要包括:养老金终身领取,活到老领到老,为您的高品质生活提供永久保障。保证领取功能,可选择保证领取20年或保证返还保费,确保资金安全。最高可达500万的非航空意外保障和1500万的航空意外保障,彰显您的尊贵身价,减少您的后顾之忧。您还有机会享有现金红利,分享保险公司经营成果,助您应对通胀。(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非保证的)。

  此外,安联安享金生终身年金保险类别是年金保险、分红险、自愿保险、原保险、个体保险以及主险。而其投保年龄是十八周岁至六十四周岁之间(含十八周岁及六十四周岁。

  在缴费期限方面,如果投保者选择一次交清的付费方式,保险公司将在同意承保并收取全部保险费后,自保单生效日的零时起承担保险责任;若投保者选择分期支付保险费方式,在同意承保并收取首期保险费后,自保单生效日的零时起承担保险责任。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于保险单中载明,自保单生效日的零时起至被保险人身故时止。

  安联安享金生终身年金之保险责任
  1、年金给付
  若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约定的起始年金领取年龄后的每个年金领取日仍然生存且本合同仍然有效,我们在每个年金领取日向被保险人给付本合同约定的基本年金金额,直至被保险人身故。
  2、身故给付
  若被保险人在开始领取年金前身故,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时现金价值与110%身故时累计应交保险费之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在开始领取年金之后身故,我们按如下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A型保险类型若您选择投保的保险类型是A型(即保证给付二十年终身年金),且被保险人身故时领取年金尚未满二十年,我们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二十倍扣除被保险人身故时累计已领取的年金后的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但若被保险人身故时领取年金已满二十年,我们将不再给付身故保险金。B型保险类型若您选择投保的保险类型是B型(即保证返还保险费终身年金),且被保险人身故时累计已交保险费大于累计已领取的年金,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时累计已交保险费与累计已领取的年金的差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但若被保险人身故时累计已交保险费小于等于累计已领取的年金,我们将不再给付身故保险金。上述应交保险费和已交保险费均不包括根据次标准体费率计算须交纳的额外保险费,也不包括非年交方式下须交纳的额外保险费。
  在本合同终止、撤销、解除后或效力中止期间,我们不再承担保险责任。

  安联安享金生终身年金之红利分配
  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您有权参与我们分红保险业务的红利分配,但在本合同效力中止期间您不享有此项权利。
  在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我们将根据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相关规定及该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经营情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
  本合同的附加险不参与红利分配,除非在附加险的条款中另有约定。
  红利分配方式我们按照完整保单年度分配红利,若本合同于保单周年日及该保单周年日之前的十二月三十一日皆有效,我们将根据该保单年度适用的红利分配方案向您派发该保单年度的红利。在红利最终确定以后,我们会向您寄送该保单年度的红利通知书,告知您分红分配的具体情况。您可以选择现金领取、累积生息和抵交保费的任何一种方式获得分配的红利。若未作选择,我们将视作您选择了"累积生息"形式。
  (1)现金领取
  若您作此项选择,领取红利时,您须持我们的红利通知书和您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2)累积生息
  若您作此项选择,则每年的红利将被保留在我们这里累积生息,其利率由我们每年公布。累积生息而产生的累积红利可由您随时书面申请以现金形式领取,或者选择和其他保险利益一起支付。
  (3)抵交保费
  若您作此项选择,现金红利将被划至本合同的保险费帐户;在保险费支付期结束后,如果您没有要求变更为其它红利领取形式,我们将视作您变更为"累积生息"。临时红利当保单退保或被保险人身故发生在红利分配日之前,且根据本合同3.2条的约定您享有红利分配权时,我们将支付临时红利。由于此时年度红利分配方案尚未确定,我们所确定的临时红利金额可能会与红利分配日最终确定的红利金额有差别,但临时红利一经支付,您将不能要求依照红利分配日确定的红利金额重新分配。

  慧择提示:通过以上描述,我们可以得知,安联安享金生终身年金保险能够保证领取功能,确保资金安全。此外,如果您有投保的意愿,可以选择登陆慧择官网,在线综合比较,选择最适合您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