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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越长 养老金越多

更新时间:2017-08-27 05:30
  【摘要】为了更好地保障广大职工的老年生活,江门不断调整养老保险政策。据悉,近来江门市又推出养老保险新政策。下面小编就为您讲述相关具体情况。

  缴费年限越长,领取的养老金越多
  我国职工养老保险是一种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体系,不仅强调社会互助救济功能,也强调个人账户激励因素。在同等条件下,缴费年限越长,退休时领取的养老金也越多。一般人的工作时间为25年至35年,根据现行的社保缴费政策,达到退休年龄、缴费年限满15年即可办理退休,越早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越长,养老金水平也就越高。年轻时候不参保,到中年才参保,那缴费年限增加的空间就明显降低。
  部分劳动者觉得现在“上有老、下有小”、经济压力大,想着等到中年时再补缴养老保险,一样可以在退休时领取养老金。但实际上,事后补缴吃亏的是自己。首先,需要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更多。根据现行政策,补缴费用标准可能会变高,同时还需要计算利息。其次,补缴后计算养老金的缴费指数会变低。根据现行的养老金计发办法,个人缴费工资与当年全省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的比较是重要影响因素(即缴费指数)。同等条件下,缴费工资越高、缴费指数越高,养老金水平也越高。举个例子,2000年缴1000元和2010年缴1000元,在养老金计发标准里是两个不同的概念。2000年,1000元的缴费工资水平高于省社会平均工资,那样指数就高;而到2010年,1000元的缴费工资水平已低于省社会平均工资,那样指数就低。同时,在职时不参保,事后才补缴,到时原用人单位可能已经发生变化,甚至已过追诉期,原本要单位承担的费用只能由自己承担,还要提供原始档案资料等,费时费力又费钱。

  一次性补缴不适用于所有劳动者
  依据我市现行的养老保险相关政策,确有一次性补缴社保费满15年,退休后可领职工养老金的政策,但只限于3类人群(详见本报7月31日a02版《3类人群一次性补缴社保费满15年退休后可领职工养老金》),并不适用于所有劳动者。这3类人群均要符合特定的条件。比如,我省户籍并在1961年至1982年期间下乡的知青,一次性补缴社保费满15年,65周岁首次可领取退休金约为900元/月。65周岁首次可领取的退休金约1746元/月的人群应为我省户籍,曾经参加过职工养老保险的大龄人员(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60周岁),而且需一次性补缴社保费满15年(费用达23万元)。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江门市人社局指出,缴费年限越长,领取的养老金越多。同等条件下,缴费工资越高、缴费指数越高,养老金水平也越高。此外,广大职工应了解,一次性补缴不适用于所有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