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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具体情况介绍

更新时间:2014-08-29 11:05

  【摘要】失业保险是社会保险的一部分,它主要是保障人员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因此失业后,缴纳过失业保险的人员就可以领取相应的失业保险金。不过有些人可能会对失业保险有一些疑问。下面就失业保险具体情况为大家讲解。

  失业保险是指劳动者由于非本人原因暂时失去工作,致使工资收入中断而失去维持生计来源,并在重新寻找新的就业机会时,从国家或社会获得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单位和职工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标准:
  失业保险费由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按照缴费基数进行缴纳。缴费比例3%,单位缴费比例2%,个人缴费比例1%。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以上条件同时具备的,方可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享受的待遇:
  (1)领取失业保险金,每月430元;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门诊医疗补助金,每月21.5元;
  (3)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女性生育的享受女性失业人员生育补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享受丧葬补助金;
  (4)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在兖州市劳动就业办公室四楼免费享受职业培训。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缴费每满1年领取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但领取期限最长为12个月;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领取失业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3)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4)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金的期限应当与前次失业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可知,失业保险是由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单位缴费比例2%,个人缴费比例1%。失业保险金只有是参加了失业保险,现已缴费满一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以及已办理失业登记的人员才可以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