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讯

“足额参保”为什么费力不讨好?

更新时间:2017-08-25 11:58

  【摘要】众所周知,职工在入职时,企业就会为职工购买社会保险,以此来保障职工的利益。这本来是一项利民制度,但是在广东却有人为买了足额社保而不满。那么为什么有人为买了足额社保而不满?“足额参保”又为什么费力不讨好呢?

  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广东有着大量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以外来务工人员为主的雇员。在有人为没有社保而抗争的同时,亦有人为买了足额社保而不满。日前,一家位于中山的公司就遭遇了这样的尴尬。8月18日,皆利士多层线路板(中山)有限公司的工人因对社会养老保险和公积金足额参保后缴费过高表示不满。

  谁缴纳谁受益,缴纳得越多,则受益越大,这是社保的政策逻辑。在这个逻辑之下,企业“足额参保”,既是其应该履行的法定义务,也是保障职工权利的基本要求。

  但就像新闻中说的,我们一般遇到的情况都是,一些企业为了降低用人成本,不愿为职工缴纳社保或者“不足额缴纳”,游走于法律灰色地带,侵犯员工权利。如今,企业“足额参保”了,员工成了“受惠者”,为什么反而费力不讨好呢?

  一个出发点美好的制度最后却走到让“受惠者”反对的地步,我们当然需要反思问题到底出在哪里。

  按照现行社保政策,一个外来务工人员在企业每月开5000元的工资,如果只以当地最低缴纳基数1500元“不足额缴纳”,每个月被扣掉的社保只有一两百元;如果按照5000元实际工资“足额缴纳”,则会被扣掉1000元左右。“足额缴纳”社保意味着到手的钱少了,对于这些外来务工人员来说,这是社保政策逻辑之外的现实情况。

  你可以跟他们解释,多交给社保的钱是为了增加对他们的保障,而且缴得越多保障越多。理论上是这样,但现实呢?比如说社会养老保险,依照规定,在同一个地区缴社保满15年是领取的最低门槛。而在缺少全国统筹的背景下,近年来逐渐破冰的社保异地转移政策,也并没有完全解决问题。除了繁琐的手续不说,如果一些进城务工农民,只打几年工就回家务农不再回城,之前缴纳的社保,便享受不到了。这种情况下,按政策虽然可以把社保中个人缴纳部分提取出来,但羊毛出在羊身上,企业为员工交纳的那部分,本也是员工应有所得,为什么平白无故就没了呢?至于公积金,在连白领都大呼买不起房的广东一、二线城市,对于外来务工人员来讲这笔强制性购买的社会保障更像是一笔有去无回的买卖。

  因此,对流动性极大的外来务工人员来说,缴得越多、保障越多难以实现,相反,缴得越多、被剥夺的越多才是现实。而他们缴纳的社保,也就成了“沉没成本”。这个“沉没成本”究竟有多大?目前还没有准确的统计。不过,可供参考的是,2013年10月份李克强总理在中国工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上透露,我国大概有3亿多人参加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到2013年,累计有3800万人中断缴保险,占城镇职工参保的一成还多。不难想象,3800万人背后形成的是一个多么庞大的“黑洞”。

  于是,这些外来务工人员选择“不足额缴纳”或者干脆“弃保”的逻辑便成了:越是“足额缴纳”,他们和他们单位的损失会更多;过去缴纳的作为“沉没成本”就不做计算了,但是为了未来,少缴甚至不缴实际上是一个无奈的止损措施。

  印度学者阿比吉特·班纳吉和法国学者埃思特·迪弗洛合着的《贫穷的本质》一书,曾提出过一个近乎残酷的命题:为什么穷人的世界似乎到处都是陷阱,而人越有钱就越容易做正确的(或者说有利的)决定?他们的观察结论是,因为穷人在生活中,需要不断应对顾此失彼的选择,而每一个选择背后,都意味着同时放弃了其他的东西,这些东西也就成了无法打捞的“沉没成本”。

  对于这些外来务工人员来说,缴纳越多, 未来能否获得更多的收益,是不确定的;而缴得越多,当下到手的“现钱”就越少,生活压力更大,则是肯定的。这时候,反对“足额参保”,便成为一种理性的选择。 人的决策和行为是受预期支配的,当未来预期乐观, 他可能会舍弃现有部分利益而用于预支未来,否则,就会对原来的预支以折现方式而提前兑现。毕竟,明天的早餐抵不过今天的面包。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可知,一些企业为了降低用人成本,不愿为职工缴纳社保或者“不足额缴纳”,这就使得职工利益受损。而“足额参保”也不能给职工多少保障,这主要是因为对流动性极大的外来务工人员来说,缴得越多、保障越多难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