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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的具体内容

更新时间:2014-08-22 15:14
  【摘要】吉林省近来不断进行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和完善。据调查,目前吉林省统筹城乡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进入具体实施阶段。下面小编就为您讲述相关具体情况。

  全省统一设定12个档次缴费
  赵春林解释,政策核心是“四统一”:一是统一制度名称,合并后的制度全国统称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二是统一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办法;三是统一基金管理,逐步推进基金省级管理;四是统一信息系统,形成省级集中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管理系统。

  统一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办法
  一是适应城乡居民不同的养老需求特点,个人年缴费标准从100元到2000元,全省统一设定12个档次,并允许各地根据实际增设缴费档次。
  二是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社区等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补助、资助。
  三是中央对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各级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对应12个缴费档次,补贴从30元起步,每档增加10元,最高到170元,所需资金由省和市县按6:4的比例分担。由市(州)、县(市、区)政府确定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范围,并为其代缴不低于最低档次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统一待遇计发及领取条件
  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的参保人员,可以按月领取待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础养老金目前为每人每月55元。个人账户养老金标准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

  建立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
  对缴费超过15年的,每多缴1年,基础养老金加发5元,所需资金由省和市县按6:4的比例分担。

  实施统一基金管理
  将原有的新农保基金和城居保基金合并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统一管理,逐步推进基金省级管理。

  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办理手续
  对象:既参加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又参加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进城务工农民、进城落户农民、被征地农民和城镇超龄居民等相关群体全部纳入参保衔接范围。
  办理: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办理衔接手续。
  缴费:职工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可以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不满15年的,可以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账户: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缴费年限视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
  年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不计算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两个制度的个人账户在衔接时合并。对重复参保缴费的时段,保留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按月清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同期重复缴费。按照唯一原则,两种制度待遇不能重复享受。
  发放:对女性参保人员衔接时领取待遇年龄问题作出规定,按职工身份缴费满15年,50周岁办理制度衔接;以职工和个人身份交叉参保缴费的,职工身份缴费年限长的,50周岁办理制度衔接,个人身份缴费年限长的,55周岁办理制度衔接。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吉林省统筹城乡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进入具体实施阶段,个人年缴费标准设12个档次, 标准从100~2000元,参保人去世后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全额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