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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需加快巨灾保险立法 建立巨灾保险制度

更新时间:2017-08-28 12:53
  【摘要】近年来,尽管我国保险业得到较快的发展,但它对自然灾害的经济补偿还不足。为此,保监会提出,要以地震巨灾保险为突破口,推动巨灾保险立法。下面小编就为您讲述具体情况。

  保监会副主席王祖继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0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要以地震巨灾保险为突破口,推动巨灾保险制度建设立法先行,将巨灾保险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灾后防范救助体系。

  目前,国际上自然灾害的保险赔付金额一般都占灾害直接经济损失的30%至40%,我国还不到1%。

  日前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制定巨灾保险法规,建立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以商业保险为平台,以多层次风险分担为保障的巨灾保险制度,包括巨灾保险基金、巨灾再保险等制度。

  王祖继表示,多层次巨灾风险分散机制涉及中央和地方财政、直保公司、再保险公司及相关个人,包括基金如何筹集、如何运用等,加上我国幅员辽阔,地质灾害和自然灾害分布复杂,建立巨灾保险制度是一项艰巨工程。

  王祖继指出,推动巨灾保险立法,要以地震巨灾保险为突破口,明确制度建设的基本架构、管理模式、政策支持和保障措施等。同时,保监会支持各地根据风险特点,探索对台风、滑坡、泥石流、洪水、森林火灾等灾害的有效保障模式,开展巨灾保险试点。

  下一步,保监会将联合财政部等制定符合国情的巨灾保险制度框架,着手地震、洪水、泥石流等专项巨灾保险的条款费率制定。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目前我国自然灾害的保险赔付金额占灾害直接经济损失还不到1%。而根据我国的地域特点和社会情况来看,建立巨灾保险制度是一项艰巨工程。现在,相关机构正要以地震巨灾保险为突破口,推动巨灾保险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