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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多措并举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更新时间:2014-08-21 10:37
  【摘要】自经济开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民经济持续高速发展,保险行业的整体实力也得到较大提高。而在务实体经济发展中,保险业应坚持改革创新,不断做出贡献。

  实体经济是一国经济的立身之本,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实体经济发展,并就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作出了一系列战略部署。保险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坚持改革创新,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发展模式,搭建服务平台,充分发挥保险的风险保障、融资增信、损失补偿等功能,多措并举,积极服务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取得了良好效果。

  加强政策引导,积极推动保险机构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保监会以信用保险为抓手,在国内贸易信用保险方面,借助中央专项补助资金的政策拉动,为其投保国内贸易信用保险提供保费补贴支持;在短期出口信用保险方面,保监会配合财政部、商务部,打破原有独家经营的局面,逐步放开市场经营主体,新增了3家商业保险机构开展短期出口信用保险试点。同时,保监会以制度建设为重点,不断完善农业保险体制机制,积极推动粮食作物保险、畜牧业保险、森林保险等关系国计民生的主要险种发展,鼓励开办地方特色优势农作物保险,鼓励创新开展海产品风力指数保险、牧草干旱指数保险和目标价格保险等试点,推动保障范围从自然风险向市场风险升级。促进涉农保险和农业信贷深入合作。将农业保险纳入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农村防灾减灾体系和农村扶贫开发战略中予以统筹考虑,充分发挥农业保险在种业、中药材等行业发展规划和农村改革试验区、黑龙江“两大平原”综合改革试验区等发展战略中的功能作用,协同推动农业保险发展。

  加大保险业创新发展力度,有效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保监会积极支持江苏、宁波、北京等地,创新发展模式,通过“政府推动,市场运作,风险共担,损失补偿”等机制,将政府、保险、银行、企业等多方主体紧密联系,以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以宁波模式为例,政府牵头银行和保险两个行业,通过推出“保险+信贷”的新型融资产品,即城乡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产品,为初创期小微企业、农业种养大户、城乡创业者提供无抵押、无担保的保险支持,银行与保险机构按一定比例共担贷款风险,同时宁波市政府每年安排一定额度的风险补偿资金,用于对保险机构一方承保该业务不良风险损失的专项补贴。

  加快资金运用改革,加大保险机构对小微企业的资金支持。2013年4月,保监会印发《关于〈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第四条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规范有限合伙制股权投资企业投资入股保险公司有关问题的通知》,鼓励包括小微企业在内的多种资本进入保险行业,探索保险机构与小微企业资本互动、共赢发展的新途径。同年8月,保监会印发了《中国保监会关于保险业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鼓励有条件的保险机构通过投资企业股权、设立小微企业项目投资支持计划等,为小微企业发展提供多渠道、多形式的资金支持。

  慧择提示:通过以上描述,我们可以得知,保险业应加强政策引导,不断加大创新发展力度,大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此外,保险业还应加快资金运用改革,服务实体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