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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失业保险金最高每月能领1120元

更新时间:2017-08-25 04:13
  【摘要】众所周知,我国人口众多,人员流动性较大,而教育水平的提高令人才大量涌出,很多人面临着失业的风险,因而失业保险受到越来越多人的重视。据了解,平顶山市失业保险金标准自7月1日起上调,下面是详细情况。

  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随着平顶山市最低工资标准的上调,全市失业保险金标准自7月1日起上调并实施。根据区域的不同,失业人员最高每月能领1120元。

  据了解,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统筹地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所在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确定。根据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平顶山市的失业保险金标准相应调整为1120元/月、1000元/月、880元/月。其中,市区(含石龙区)、舞钢市上调至1120元/月,宝丰县、郏县上调至1000元/月,叶县、鲁山县上调至880元/月。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标准亦按上调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计算发放。

  对按照有关规定补发、一次性领取、跨统筹地区转入转出、再次失业时合并计算的上次转入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以及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被判刑收监执行人员在其刑满、假释后恢复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仍按原有关规定执行。

  新调整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从2014年7月1日起施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标准亦按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计算发放。

  慧择提示:通过以上描述,我们可以得知,平顶山市自7月1日起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失业人员最高每月能领1120元。此次失业保险标准的提高,将会使参保人享受到更高的失业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