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讯

兰州参加生育保险女职工可享受的待遇是什么?

更新时间:2017-08-25 10:20

  【摘要】生育保险在社会保险体系中占有重要的位置,是我国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那么,兰州生育保险待遇是什么?下面就为您详细介绍。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对产假如何规定
  产假:是指女职工在生育时休息的期限。其概念是女职工在分娩前、分娩和分娩后的一定时间内所享有的假期。(1)女职工产假90天,其中产前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2)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产假150天。(3)女职工怀孕四个月以下流产的,产假为15至30天;四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的,产假为42天;七个月以上的,产假为90天。

  参加生育保险女职工可享受的待遇
  生育医疗费:生育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主要包括生育女职工的检查费、治疗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等。
  计划生育手术费:主要项目有放置(取出)子宫内节育器、人工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绝育术后的复通手术等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也由生育基金支付。
  生育津贴:是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暂时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
  生育津贴以本人上年度缴费工资为基数,按照《甘肃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省政府2002年第27号令)对应享有的天数计发。

  慧择提示:通过以上描述,我们可以得知,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可享受到生育医疗费、计划生育手术费和生育津贴等。此外,本文还为您介绍了女职工产假的相关规定,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