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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10市支付大病保险待遇 2.6万人已受益

更新时间:2017-08-28 13:51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居民患上重大疾病的概率也在增加,很多居民都因病返贫,给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为了减少居民损失,安徽省10个市将开始支付大病保险待遇,给予居民健康保障。

  据省人社厅介绍,已经组织实施居民大病保险的10个市,大部分采取政府主导、商业运作的方式,通过公开招标,委托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大病保险业务。这一做法缓解了各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人员不够、经办压力大的矛盾,商业保险机构的专业优势得到发挥,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在同商业保险机构的合作中,积累了谈判协商、委托管理等方面经验,医保管理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

  城镇居民大病保险不需要个人再缴费,只要参加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就可以享受大病保险待遇。同时,大病保险提高了重大疾病的保障水平,大病患者高额医疗费用负担进一步缓解。

  2013年,确定合肥、蚌埠、六安、芜湖、铜陵五市为全省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城市。2013年末,5个试点城市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办法相继出台并组织实施,9202人次受益,大病保险基金支付2876万元。2014年,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被列入民生工程,实现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全省覆盖。

  全省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基本政策的统一,到今年6月底,15个市出台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实施办法,覆盖940余万参保人员。10个市开始支付大病保险待遇,共有2.6万人次享受大病保险待遇。

  大病保险制度缓解参保人员高额医疗费用负担,参保居民个人实际负担平均下降12%左右,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所需资金从医保基金结余中筹集,不需要个人再缴费。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可知,目前全省已经有10个市开始支付大病保险待遇,2.6万人次已受益,今年年内,全省16个市将实现城镇居民大病保险的全覆盖。它是对居民因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报销,使绝大部分人不会再因为疾病陷入经济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