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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南昌市有5010人享受大病医疗保险待遇

更新时间:2017-08-27 11:44
  【摘要】在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大病医疗保险的实施能够进一步减轻大病患者家庭的医疗负担,避免患者家庭“因病致贫”。据了解,去年南昌市有5010人享受大病医疗保险待遇。

  昨日,从南昌市人社局获悉,去年全年,南昌市本级已有5010人享受职工大病医保待遇,报销费用约为6400万元。

  据介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每年缴纳96元的大病医疗保险费用后,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年度内报销10万元的基础上,再按90%的报销比例享受大病医疗保险报销待遇,大病医疗保险年度内最高额度为32万元。2014年,南昌市本级享受职工大病医疗保险待遇5010人,报销大病医疗保险费用约6400万元,有效地缓解了参保人的经济压力。

  慧择提示:综上可知,去年南昌市共计有5010人享受大病医疗保险待遇。在报销方面,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费用约为6400万元,进一步提高了社会医疗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