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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保险创新不可舍本求末

更新时间:2014-08-13 08:42
  【摘要】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各保险公司紧抓机遇,不断创新互联网保险,夜猫子险、足球流氓险、喝醉险等各种奇葩保险层出不穷。但是,保险的本质是保障,为了满足消费者的保障需求,互联网保险创新要有底线。

  7月16日,京东打出“无手续费”、“投资无忧”等“超级理财”,在前后不到一周推出两波均在短时间内即售罄,该产品对接的是珠江人寿“安赢一号终身寿险(万能型)”,虽然较之前6.9%的预期年化收益率稍有回落,但也高达6.5%;7月22日,光大永明人寿联手网易理财频道推出“光明财富2号A、B款年金保险(投资连结型)”,预期年化收益率高达6.5%,8分钟售罄4亿元额度后,于一周后又追加了额度;此外,淘宝理财平台上前海人寿“聚富三号(万能型)”和生命人寿“e理财年金保险(万能型)”,预期年化收益率达6.48%,而弘康人寿的“零极限B增强版两全保险(万能型)”预期年化收益率也有6.4%,上述万能险均为1年期。尽管收益可观,但有保险业人士表示:“之所以将理财保险预期收益定的这么高,主要是为了吸引消费者,扩大公司在互联网保险市场的份额。但从公司收益来看,基本不赚钱。”

  事实上,有不少投资者选择保险进行理财,除了高收益的吸引外,很大程度上也是看中了产品的稳健性。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虽然一些万能险主打的是保障和理财功能“二合一”,但其保障几乎可以忽略不计。而大多数万能险产品,只有死亡或者全残才能够获得赔偿,且赔偿额度较低。对此,业内专家分析认为,保险理财“触网”是大势所趋,具有理财功能的保险产品追逐高收益也无可厚非,但应注意的是,保险产品更重要的还是要回归保险的保障本质,万不可舍本求末。

  而前不久世界杯期间,险企纷纷推出与世界杯相关的保险产品,想趁此大好时机“创新”一把,但像“世界杯遗憾险”甚至带有博彩性质,直接引发了监管层的“叫停”。保监会随即下发了《关于规范财产保险公司保险产品开发销售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叫停了市场上“部分财产保险公司违背保险原理,开发并销售带有博彩性质的保险产品”。虽然,此次只有“世界杯遗憾险”从官网下架,但监管层的意图并不仅仅针对这一款产品,而是整个行业兴起的不符合保险原理、不科学厘定保险费率、不尊重社会公德的“创新”之风。

  从2011年至2013年,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公司从28家增加到76家,2013年保费规模达317.9亿元,发展速度十分迅猛。前不久,保监会在通报2014年上半年全国保险消费者投诉情况中披露,各类涉及保险消费者权益的有效投诉总量为12417件,同比上升27.88%。在保险消费者投诉当中,互联网保险业务相关案件数量出现上升苗头。

  在当前高收益刺激竞争的形势下,监管层正密切关注防范“噱头”营销,规避“重投资、轻保障”等问题。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近日就表示:“目前保监会正在加紧起草和制定互联网保险的监管办法。”同时针对互联网保险的监管思路,提出要坚持四项原则:一是对于互联网保险要抱有鼓励和包容的态度;二是要建立风险防范的底线思维;三是要坚持一致性的监管原则,线上线下适用同样的监管法规,在需要体现网络特点的时候,延伸现有监管范围;四是要坚持保护消费者权益。由此看来,“鼓励创新、适度监管”的监管原则,在为消费者提高保护力度的同时,也给保险公司提出了更高要求。特别是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陈文辉强调指出:“要细化互联网保险公司的披露责任,明确披露要求,提高产品透明度,满足消费者知情权。”显然,互联网拓展了保险行业的发展空间,提高了行业风险定价和管理能力,优化了行业销售模式,实现了精准营销,提升了行业客服水平,为保险业发展创造了新的机遇。保险与互联网的深度结合也将为整个保险行业带来颠覆性的变化。而且当前保险监管层对于互联网保险抱着一种包容的态度,支持和鼓励创新,为互联网保险的发展预留了一定的空间,但毕竟保险与互联网的融合才刚刚开始,还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新的保险业态,还只停留在对传统保险模式的有益补充阶段。

  因此,在互联网保险发展得如火如荼之时,及时的监管和规范是保证其健康发展的关键。同时,互联网保险创新也要有底线。保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适度监管就是要有底线思维,重点防范互联网保险可能出现的系统性风险,而且要坚持线上线下一致性的原则,要注重法律法规的有效衔接,不断完善相关的监管制度。

  慧择提示:通过以上描述,我们可以得知,前不久保险公司推出的带有博彩性质的保险产品,直接引发了监管层的“叫停”。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保监会加大了对保险的监管,并要求互联网保险创新也要有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