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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调整2014年城镇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

更新时间:2017-08-27 08:40
  【摘要】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各地政府结合实际情况不断调整城镇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近日,据报道,日照市调整2014年城镇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备受人们的关注。

  日照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运行情况,结合实际,经研究,调整2014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具体调整标准为:成年居民由每人每年18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80元;未成年居民除按学制缴费并选择门诊统筹整体签约的在校学生外,随家庭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80元。政府补助标准按上级规定执行。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以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镇未成年人和没有工作的居民为主要参保对象的医疗保险制度。它是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推行后,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医疗保障问题,不断完善医疗保障制度的重大举措。它主要是对城镇非从业居民医疗保险做了制度安排。

  城镇居民医保参保范围
  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都可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的范围很广,医疗费用则一般依照其医疗服务的特性来区分,主要包含医生的门诊费用、药费、住院费用、护理费用、医院杂费、手术费用、各种检查费用等。医疗费用是病人为治病而发生的各种费用,它不仅包括医生的医疗费和手术费,还包括住院、护理、医院设备等的费用。

  慧择提示:综上可知,日照市调整城镇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而且将不断扩大城镇居民医保参保范围。这些措施将有利于更多的参保人员享受到城镇居民医保的好处,同时也将会促进城镇居民医保产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