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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上调失业保险金起步标准

更新时间:2014-08-04 09:12
  【摘要】随着社会失业率的增加,政府逐渐重视事业人群的生活保障问题。为此,政府推出失业保险政策。据悉,近日南京将调整失业保险金起步标准。下面小编就为您讲述具体情况。

  7月26日,南京公布了低保提标方案,其中主城六区、江宁区、浦口区城乡低保标准统一提高到660元/月。媒体人从有关部门获悉,新的低保标准从7月份开始执行,根据规定,南京市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金的最低计发标准也将随之调整,比如,主城六区有望从780元/月调整为858元/月。

  根据相关规定,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的平均缴费基数的一定比例和本次缴费年限确定,最高不得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

  目前,南京最低工资标准尚未调整,这意味着失业保险金的上限也暂时不调,仍是1480元。而下限将跟着低保标准的变化而调整,比如南京主城六区的低保标准由600元/月提高到660元/月,失业保险金起步标准也有望由原来的780元/月提高到858元/月,将增加78元。因为今年低保调标文件出台比较晚,人社部门等接到文件后将研究测算,并公布最终的失业保险金计发标准的调整方案。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7月26日,南京公布了低保提标方案,城乡低保标准统一提高到660元/月。南京市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金的最低计发标准也将随之调整。这一措施有利于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