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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此次失业保险费率调整仅限农民工

更新时间:2017-08-27 04:45
  【摘要】众所周知,社会保险是我国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而失业保险是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失业保险可以对因工受到伤害或损失的职工进行经济补偿或物质帮助,为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各地都关注失业保险问题。

  随着新《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的实施,农民工失业后只能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金的时代宣告结束,从今年7月1日起农民工也可享受与城镇职工一样的失业保险待遇。

  近日,从市地税局、市人社局等相关部门了解到,为统一城镇职工和农民工的失业保险的待遇标准,消除两个群体的差异,实现同等缴费、同等待遇,让农民工享受同等的就业服务、医疗保障、促进就业等政策,在失业保险政策上实现均等化,从2014年7月1日起农村户籍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与城镇职工缴费费率一致,按照 0.5%缴纳失业保险费

  广州地税提醒:此次失业保险费率调整仅限农民工,城镇职工的费率不受影响。此外,地税征管系统已完成费率调整,聘有农村户籍职工的用人单位只需在系统内进行正常申报操作,无特殊情况无需到地税部门前台办理。如在操作中遇到问题,可拨打纳税服务热线020-12366-2进行咨询。

  慧择提示:通过以上描述,我们可以得知,《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已经实施,农民工与城镇职工一样享受同等待遇。这项条例的实施,有利于消除群体差异,实现同等缴费、同等待遇,将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