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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养老金“并轨”终破题

更新时间:2014-07-17 08:41

  【摘要】近年来,养老成为社会各方重点关注的话题。政府为此也积极实施各项措施,进行养老金的改革和完善。近期,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保险互相衔接的问题成为一大热点。下面小编就为您介绍具体情况。

  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保险互相衔接具体办法出台。7月1日起,我国养老保险在两大领域的改革同时逐步迈入“深水区”。

  7月1日起,两份有关养老金改革的文件开始实施。一份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其中有关事业编制人员社保进行了相应的改革;同时实施的另一份政策《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针对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工作有了明确的指导意义。

  事业单位养老金“并轨”终破题
  曾引发社会热议的养老金“并轨”问题终于有了实质性进展。根据国务院日前发布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该条例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其实,早在去年召开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出台的《决定》已明确: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如今,《条例》提出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参加社保,回应了人们对此项改革的期待,是对《决定》的贯彻实践,再次释放出“养老金并轨”启航远行的信号。专家表示,这次“并轨”真的来了。2014年也因此成为养老金并轨的破题之年。
  据统计,本次改革共涉及111万个事业单位、3153万事业编制人员。根据2年前出台的《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现有的事业单位将按照社会功能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3种类别。

  事业单位改革实际困难不少
  具体如何操作尤其是养老金如何并轨的问题却恰恰是事业单位改革的重点,也是阻碍事业单位改革的主要问题。在业内人士看来,其实,大家不反对“并轨”,但是大家对以这种方式改革的顾虑很多。事业单位作为公共部门提供公共服务,占工资总额20%的养老保险缴费资金如果没有明确的来源,就会导致事业单位乱收费,影响公共服务的质量以及事业单位与群众的关系。
  “为什么改革进展艰难?关键原因在于‘九龙治水’的格局需要破局。”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认为,以参加社保为例,医疗保险涉及卫计委;养老保险则涉及人社部,养老金并轨涉及公务员、事业单位、企业三方面,公务员养老金制度不改革,单独推进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难有收效。“现在急需成立事业单位改革的顶层设计机构,比如联席会议制度。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整体部署下,明确各相关部门的权责,相互之间如何协调,事业单位改革才能真正启动”。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是养老金改革的两大文件,已于7月1日正式实施。此后,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然而,就目前情况来看,事业单位改革实际困难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