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监管思路引发关注 P2P去担保争议巨大
更新时间:2014-07-17 08:41
【摘要】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进步,诞生了很多行业,但是有很多产业没有得到有效地监管,开始野蛮发展。近期,无监管、无门槛、无规则是P2P面临的野蛮发展环境,让银监会开始重视对其的监管。
近期,银监会官员日前的一次讲话首次较为详细地透露出了P2P的监管思路。银监会创新部主任王岩岫表示,P2P行业应有一定的行业门槛,平台不能承诺本金收益,自身不能为投资者提供担保,而且需要对融资信息进行充分披露。“按这一次监管提出来的要求,P2P行业至少将倒掉9成。”深圳网贷平台人人聚财CEO许建文在接受南都新闻媒体者采访时认为。而此次监管思路中,提到的有关平台自身不得为P2P提供担保被业界看做是对于P2P行业影响最大的一条。目前,P2P绝大多数承诺“保本保息”。
银监会监管思路引发关注
今年初以来,尽管P2P被明确划归银监会创新部,但银监会一直未出台对P2P的监管措施。近日银监会创新部主任王岩岫首次公开披露了部分思路。
王岩岫称,P2P机构,应当明确定位其为民间借贷的信息中介而不是信用中介。P2P机构是为借贷双方的小额交易提供信息服务的中介机构,不应是资金的中介机构、受托理财机构、也不是担保机构,应清晰界定其业务边界,同时严厉打击冒用P2P名义进行的非法集资行为。对于一直以来无门槛的P2P行业,他表示,P2P应有一定的行业门槛。“有多少钱做多少事儿”,不能汇集资金。
虽然王岩岫所提的监管思路只是框架性的原则,但依然引起了普遍关注。在不少业内人士看来,按此次监管思路,目前大多数P2P将因为不合格而被清洗出行业。
许建文在接受南都采访时认为,从具体的操作上看,目前超过90%的P2P平台并不符合监管要求。拍拍贷CEO张俊也认为,未来超过90%的P2P公司会死掉,其中70%会因为不符合监管标准被吃掉,可能剩下20%会因为市场本身的机制被淘汰掉。
在对上述监管要求进行解读中,有业内人士认为,P2P行业应有一定的行业门槛。广东互联网金融创新研究院特约研究员徐北表示,监管层可能要求从资本金、风险拨备、从业人员资质等几个方面设置门槛,而在上述门槛中,徐北认为,参照小额贷款等管理经验,监管的最终落点将落实到人,包括从业人员的资格等。网贷之家CE O徐红伟在接受采访时表示,银监会对P2P实行监管牌照式监管的可能性较大。而一旦施行牌照管理,将有大批的平台被清洗出行业。
“去担保”争议巨大
除了门槛以外,此次监管思路中,提到的有关平台自身不得为P2P提供担保被业界看做是对于P2P行业影响最大的一条。
据悉,目前国内P2P平台为了获得投资者的信任,绝大多数承诺“保本保息”,使用较为普遍的一种模式是担保垫付模式。该模式对于降低投资人风险和增强投资吸引力的作用较大。但是担保垫付模式的风险集中于平台或者担保公司,一旦出现集中违约致使平台倒闭,最终会波及很广。对于监管“去担保”思路,许建文认为,这实际上是在落实平台作为信息中介而非信用中介的具体要求。“P2P平台如果没有资本金、资本充足率的要求,就应该是信息服务中介,不应该介入担保。”许建文说。
不过,对于这样的监管思路,部分业内人士并不认同。徐红伟在接受南都新闻媒体者采访时就表示,去担保后的P2P是否还能让投资者安心而吸引到资金呢?对此,多位接受采访的人士认为,不允许平台自身进行垫付和担保,并不意味着平台不能引入第三方担保。P P m oney总经理胡新在接受南都采访时就指出,所谓的“平台去担保化”,并不是说明这只是交易结构里面没有担保方,平台可以通过引入第三方担保的方式为投资者提供担保。
不过,许建文则认为,即便引入第三方担保,都应该对担保资质提出一定的要求。要对担保公司的杠杆进行限制,否则担保将形同虚设。徐北进一步表示,在银保合作进入困境后,担保公司有介入P 2P平台的动力。不过,在银保合作中,担保公司杠杆要求并非来自监管的省市金融办提出,而是合作方银行的监管主体银监会对银行选择合作担保公司提出杠杆要求。“因此在未来担保公司与P2P合作中,谁来为担保公司的资质设定标准是个问题。”徐北表示。
慧择提示:综上可知,银监会关于对P2P产业的监管思路引起了很多人们的关注,P2P“去担保”争议巨大,P2P能否“去担保”,还看市场经济的需求。要想P2P产业的健康发展还需要各方面的协调,当然,银监会需要加强对其监管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