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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领社保金行为不可取 人社局采取多种防范措施

更新时间:2017-08-28 06:33
  【摘要】为保障广大群众的老年生活,政府积极实施各项政策,其中社保金的发放为人们带来了福利。然而,一些不和谐因素总是悄然发生,为社会带来困扰。为更好地发展社保事业,政府对冒领社保金的行为实施处罚。下面小编为您讲解具体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确保基金的安全运转,降低冒领社会保险待遇行为的发生,诸城市人社局建立“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创新机制,扎实开展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

  建立常态化的认证监管机制。由殡葬管理部门每月3号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将全市亡故人员名单发至社保中心,通过数据比对筛选后,将名单中亡故的离退休(职)人员及遗属人员,先行停发养老保险待遇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金,源头上防止了冒领社会保险待遇行为的发生。

  建立互通化的联动共管机制。社保、财政和参保单位定期互通,加强管理力度和政策宣传,及时掌握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生活(存)状况,且在审批离退休人员亡故后领取的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前,实行先到社保中心相关科室报送火化单证明,再行审批待遇的共管模式,有力确保了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的运行安全。

  建立日常化的内控互管机制。社保中心有关科室通力合作,紧密配合,认真核查相关档案、社保经办手续等资料,严格领取养老金人员的资格认证。对发现或被举报确实死亡的,但仍在继续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一经查实,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切实维护了广大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对于社会中存在的冒领骗取社保金行为,政府根据金额和时间进行相应的处罚。这一举措经有利于社保事业的健康发展,为广大群众的利益提供更充足的保障。想要保障生活的美好无忧,您可购买合适的保险,冒领骗取社保金切不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