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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养老带来怎样的养老选择?

更新时间:2014-07-03 08:57
  【摘要】今日起,以房养老试点工作将于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四城市正式展开,然而将要为期两年的以房养老试点,会给百姓带来怎样的养老选择?市民对此又有怎样的看法?

  以房养老怎样养
  以房养老类保险简而言之,就是老年人将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按约定条件获取养老金,身故后,保险公司获得抵押房屋的处置权。这类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并非我国首创,在一些发达国家已经尝试多年。
  “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的投保人群须同时符合两个条件,一是应为60周岁以上老年人,二是拥有房屋完全独立产权。”保监会人身险监管部主任袁序成说。事实上,保险版以房养老具有鲜明的特征,它为投保人提供养老金的周期与生命等长;投保人在身故前享有房屋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投保人身故后,房产处置的剩余所得将会返还给继承人。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理事长孟晓苏认为,作为一款金融产品,以房养老具有“三高”特征,就是适用于高房价城市、高潜质房屋和高素质老人,而无子女老人和失独老人则是最合适的购买群体。
  从国际经验看,不只是养老金,保险公司还可能为投保人提供实物型的养老服务。保监会出台的指导意见中就明确鼓励“针对不同年龄和需求的客户推出医疗、保险、健康管理、金融理财等服务”。

  以房养老隐忧怎么解
  以房养老商业保险的出炉,承载着丰富养老保障方式、拓宽养老保障资金来源的双重期盼,但这一产品对于缓解养老隐忧作用究竟有多大备受关注。几名武汉市民表示不会把房产抵押出去。“以房养老相当于把房子卖出去了,我还是相信养儿防老,家里的房子会留给儿子。”年过半百的陈先生说。
  业内人士坦言,以房养老商业保险是一种市场化的运作,不会成为养老的主流方式,有限的受众、较高的门槛决定了其小众属性。注意到,意见规定保险公司应当在保险合同中明确规定犹豫期的起算时间、长度,犹豫期内客户的权利,以及客户在犹豫期内解除合同可能遭受的损失,犹豫期不得短于30个自然日,比一般保险产品10天的犹豫期有所增加。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以房养老就是老年人将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以此获得养老金,尽管以房养老承载着诸多期盼,但部分市民对此并不太关注,以房养老的全面推广还有很长的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