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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保险路在何方?

更新时间:2009-01-04 17:31

面对中国旅游业的快速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旅游需求,党中央、国务院领导给予了深切关注,十分关心广大人民群众的旅游安全。

  2月上旬,国务院领导在国家旅游局上报的《关于2006年春节黄金周旅游情况的报告》上明确批示:要加强旅游保险和紧急救援工作。为落实国务院领导批示,国家旅游局和中国保监会举行了会谈,两家联合召开了旅游保险研讨会,并在上海、重庆等地旅游保险改进工作调研的基础上,即将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旅游保险工作的意见。国家旅游局和中国保监会开展的一系列工作,似乎在向人们昭示着中国旅行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旅游保险现状正孕育一场前所未有的重大变革。

  不排除这样的猜测:为增强旅游行业抵御风险的能力,最大限度地保障游客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我国旅游业在“十一五”期间的旅游保险将发生以下重大变化:逐步建立起符合现代旅游业发展需要的旅游保险制度,初步形成“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旅游保险发展体系,力争实现旅游保险产品相对完备,保险服务规范到位,“旅保合作”机制逐步成熟,旅游企业风险管理水平显著增强,游客和旅游经营者投保积极性普遍提高,旅游保险覆盖面明显扩大、各类投保率明显上升的目标。据分析,要实现这些目标,各级旅游、保险部门还须付出更多的努力。

  记者做出如下判断:旅行社责任险的改造提升将会是一个工作重点,应着重解决旅行社责任保险在责任范围、赔偿限额、纠纷调解、救援服务、理赔程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另外,发展自驾车、自由行等新兴旅游保险产品和老年旅游、滑雪、探险、漂流等特种旅游保险产品将是一个亮点。还有,完善旅游保险产品的紧急救援功能也将是旅游部门和保险监管部门共同努力的方向。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旅行社经营者和广大旅游者希望旅游部门和保险监管部门应加强对旅游保险市场的监管,规范旅游保险市场各种行为;开展诚信活动,树立旅游保险的诚信形象,为旅游保险的健康发展提供一个公平、公正的良好环境。同时,也热切期盼着有关我国旅游保险方面的利好政策能尽早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