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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养老”试点7月正式启动

更新时间:2014-06-26 09:50
  【摘要】保监会发布指导意见,以房养老保险业务试点将于7月1日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四地正式启动,试点将为期两年。

  以房养老:4城市作为试点
  据云南保监局相关人士介绍,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是一种将住房抵押与终身年金保险相结合的创新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在我国尚属新生事物,其业务流程复杂,期限较长,涉及领域广。保监会对此非常慎重,设立了两年的试点期,希望通过试点的方式,逐步积累经验。正是基于上述原因,保监会决定仅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开展试点。

  以房养老:不同于银行反向抵押业务
  和银行推出的反向抵押业务相比,由保险公司开展老年人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业务,其最大特点在于将反向抵押业务与终身养老年金保险相结合。一方面,保险公司承担长寿风险,依照合同约定定期向老年人支付养老年金直至身故,确保老人的晚年生活后顾无忧。另一方面,老年人过世后,其房产处置所得在偿还保险公司已支付的养老保险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依然归法定继承人所有;如果房产处置所得不足以偿付保险公司已支付的养老保险相关费用,保险公司将承担房价不足的风险,不再向老年人的家属追偿。
  “从该业务在我国的发展前景来看,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只是通过市场化手段运作的一种补充养老方式,是为已拥有房产的老年人提供一种增加养老资金来源的选择,不会影响老年人传统的养老方式。”该人士表示。

  以房养老:购买时关注4环节
  由于该项业务较为复杂,建议老年人应当在充分了解该项业务特点的基础上再选择是否购买,并在购买过程中特别关注以下几个环节:一是确认销售人员具有该项业务的销售资格;二是确认房产价值由具备国家一级资质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进行评估;三是建议老年人可由家属或律师陪同签署保险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四是该业务设定了30天的犹豫期,建议消费者在此期限内再次认真阅读保险合同。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开展的以房养老保险业务试点,其最大特点在于将反向抵押业务与终身养老年金保险相结合,而消费者在购买时要关注上述四个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