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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财产保险合同中保险责任有哪些

更新时间:2017-08-28 06:28
  【摘要】在现代社会,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购买家庭财产保险保障安全。购买保险时要签订家庭财产保险合同,这是我们购买保险的凭证。那么家庭财产保险合同中保险责任有哪些呢?

  在家庭财产保险合同中,保险财产在保险单列明的地址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本公司负责赔偿:

  (一)火灾、爆炸。

  (二)雷击、冰雹、雪灾、洪水、崖崩、龙卷风、冰凌、泥石流和自然灾害引起地陷或下沉。

  (三)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外界物体倒塌。

  (四)暴风或暴雨使房屋主要结构(外墙、屋顶、屋架)倒塌。

  (五)存放于室内的保险财产,因遭受外来的、有明显痕迹的盗窃、抢劫。

  家庭财产保险合同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保险财产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本公司负责赔偿,但此项费用的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

  慧择提示:看了上文,相信大家对家庭财产保险合同中保险责任有了一个大体的了解。广大保险消费者在购买保险时,一定要看清保险合同中的条款内容,以免日后引起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