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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单独两孩”有哪些优惠政策

更新时间:2014-05-26 16:39

  【摘要】随着国家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单独二胎”政策,为了积极响应国家这一号召,近日,沈阳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实施新的“单独两孩”优惠政策。那么,“单独两孩”优惠政策具体内容是什么呢?

  从沈阳市医疗保险管理局了解到,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的城镇参保职工,医疗待遇不变,生育津贴比符合计划生育晩育政策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参保者,少2个月待遇。

  据了解,城镇职工参保者的生育险包括医疗待遇和生育津贴两部分。在医疗待遇上,参保者无论是“双独两胎”,还是即将实施的“单独两孩”,均与第一胎一样,享受医疗待遇,只是在生育津贴的发放上不同。

  据介绍,在生育津贴发放上,正常产可以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剖宫产享受3个半月的生育津贴。第一胎时符合计划生育晩育政策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女职工,在3个月、3个半月的基础上,再增加2个月的生育津贴。男职工符合计划生育晩育政策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可以享受到半个月的生育津贴。

  慧择提示:通过以上信息我们可以知道,城镇职工参保者如果是“双独两胎”,或是即将实施的“单独两孩”就不能再享受这额外的2个月生育津贴,男职工也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