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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出台医疗保险惠民政策 提高医保待遇水平

更新时间:2017-08-26 02:25

  【摘要】北京市医疗保险基金运行非常平稳,收支也实现了平衡,并未出现收不抵支的情况。医疗保险的平稳发展有助于为人们提供更好的保险保障,增强惠民力度和增加惠民范围。

  2010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封顶线由17万元提高到30万元;在职职工在大医院门诊报销比例由50%提高到70%;社区就医用药报销比例统一提高到90%。2012年,城镇居民“一老”及无业人员住院报销封顶线由15万元提高到17万元,居民住院报销比例均达到70%。

  去年,本市将心脏和肺移植后抗排异治疗纳入门诊特殊病范围,使上述患者年人均医药费负担由6万元至8万元降低为5000元左右。不仅如此,为减轻重特大疾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本市通过提高财政补助标准,建立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按基本医保政策报销后,个人自付超过上一年度全市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费用,按“分段计算、累加支付”的原则,起付金额以上部分5万元(含)以内的费用,由大病保险资金报销50%;超过5万元的费用,由大病保险资金报销60%,报销金额上不封顶。

  慧择提示:北京市出台了一系列的医保惠民政策,医保待遇正在不断提高,医疗保险为参保人提供的保障作用更加牢固,保障范围也在不断扩大,这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