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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旅游合同新添“推荐旅游意外保险”

更新时间:2008-12-28 18:42

根据相关调查,在旅行社的介绍推荐下,有50%—67%的游客愿意购买旅游意外险,但其中38%的人购买的是10元以下的意外险,41%的人购买的是20元—100元的意外险,保费金额相对较低。
 
2007年新版旅游合同将明确旅行社向报名游客告知、推荐旅游意外险的义务,并将推荐条文固定在示范合同中,这是记者从昨天举行的2007旅游保险论坛上获悉的。

 
  为确保游客的旅游意外险投保率,从今年开始,上海市旅游委将在全市旅行社中建立起旅游意外保险的推荐制度。据市旅游委市场管理处处长苏光建介绍,正在修订的2007年新版旅游示范中将用条文的形式明确旅行社向游客告知、推荐旅游意外险的义务,把相关责任固定在合同文本中。

  同时,市旅委还将和市保监局协作,着手制定旅行社责任险保险服务标准和旅游保险纠纷解决机制,进一步推动建立旅游相关企业(如酒店、景点)的责任保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