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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知道有哪四类股权投资模式结构

更新时间:2017-08-28 09:53

  【摘要】随着另类投资在全行业保险资金配置结构中的占比逐渐增加,其中股权投资更是去年以来的新宠,并以“明股实债”的模式,延续着保险资金一贯的谨慎。那么,有哪四类股权投资模式结构呢?

  四类股权投资模式结构
  2013年,保险业股权投资中还有一单曾引发广泛关注,即泰康资产管理公司作为牵头受托管理人发起设立的中石油西一、二线西部管道项目股权投资计划。泰康资产在保险行业募集资金360亿与中国石油共同设立合资公司进行管道建设。
  与上述模式唯一不同的是,股权投资计划募集资金直接参股企业,而项目资产支持计划募集资金认购投资基金份额,再由基金去投资项目或者企业。如果说后者类似FOF,那么前者就类似信托型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早在2007年,平安资产作为牵头发起人和受托管理人,就曾设立京沪高铁股权投资计划,向7家保险机构募集资金160亿元,以股权计划方式投资于京沪高铁公司,持股13.91%。
  最近的一单,则是中再资产发起设立的16号线股权投资计划。据记者了解,这一股权投资计划将采取“10年+10年”的投资模式,两期分别投资为70亿元、50亿元,占16号线项目公司近80%的股权。目前中再已启动第一轮募资。
  在上述两种操作出现前,保险业股权投资的方式主要限于《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暂行办法》中最基础的两种:直接或间接投资企业股权。前者是指保险公司以出资人名义投资并持有企业股权的行为,目前仅限于保险类企业、非保险类金融企业和与保险业务相关的养老、医疗、汽车服务等企业、能源企业、资源企业和与保险业务相关的现代农业企业、新型商贸流通企业。
  间接投资是指保险公司投资股权投资管理机构发起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等相关金融产品。不得投资设立或者参股投资机构。主要意图是限制保险公司只担任GP。
  这两种方式对应的典型案例是中国人寿投资广发银行、杭州银行;还有国寿认购弘毅人民币基金、(苏州)城市发展基金等。
  从最新公布的保险公司2013年报中可以发现,保险公司股权投资普遍增加。如去年底,国寿还参与发起成立国寿(上海嘉定)城市发展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也有业内人士指出,前述股权投资计划和股权好啦型项目资产支持计划亦是保险资管公司发行的股权型资管产品,广义上属于认购股权投资型金融产品范畴。目前这类资管产品仍需保监会逐单审批。
  值得注意的是,不论是股权投资计划还是股权型项目资产支持计划,甚至其他机构发行的有限合伙基金,保险资金的收益率都基本是固定的。比如上述中石油股权投资计划,约定起初两年的投资回报率为6.5%,“中再―嘉凯城城镇化发展基金”的优先级合伙人则获取约8%的年投资收益率。

  慧择提示:通过以上信息我们可以获知,股权投资更是去年以来的新宠,并以“明股实债”的模式,延续着保险资金一贯的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