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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预披露本身并不代表发行节奏

更新时间:2014-05-12 09:54

  【摘要】自4月18日以来,IPO预披露进入常态化,市场已逐渐理解了预披露制度的应有之义。其实,预披露本身并不代表发行节奏,只是新股发行体制改革中的重要环节和制度内容。

  预披露工作正紧锣密鼓的进行。昨日,预披露名单再添32名“新丁”,加上此前十一批披露的241家,目前已有273家企业披露了招股说明书。

  市场人士表示,从证监会发布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意见以来,预披露制度就被放在首要环节,它将成为提升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重要抓手和环节,此前“挤牙膏”、“闯关”式的披露将大大减少。

  预披露不代表发行节奏
  事实上,证监会对于拟上市公司所要求的“受理即披露”,其宗旨则在于提升拟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公开、透明,要求公司自受理之日起,即需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准确完整负完全的法律责任。
  同时,该项制度的启用也是本轮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明确的一项新的措施,将成为下一步新股发行定价的基础性措施。
  去年11月30日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第一条便提出了“发行人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正式受理后,即在中国证监会网站披露”这一重要举措。进一步提前招股说明书预先披露时点,有利于加强社会监督。
  而最新发布的“证监会发行监管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审核工作流程”显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审核工作流程分为受理、反馈会、见面会、初审会、发审会、封卷、核准发行等主要环节,分别由不同处室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
  市场人士表示,从上述两项政策来看,预披露并不代表着企业立即进入审核程序乃至发行上市。从预披露到最终上市,不仅需要一定的时间,而且期间也存在企业被挡在“门外”的可能。因此,将密集的预披露节奏理解为发行节奏,不仅是一种理解错误,更是一种误导。

  慧择提示:通过以上信息我们可以知道,预披露本身并不代表发行节奏,只是新股发行体制改革中的重要环节和制度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