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疾险改革从征求意见、终稿过审和正式发布,一直受到外界的广泛关注,重疾改革调整的相关内容,对于投保者而言是好是坏,每个用户的看法并不一致,但重疾改革是顺应时代发展趋势变化的,更符合现代医疗科技的发展趋势。下文看看重疾险改革利弊分析,投保者怎么选择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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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疾险改革利弊分析
有利影响
1、增加病种
重疾险改革后,由原来必保的25种重疾增加了3种重疾+3种轻症,其中3种重疾分别为严重慢性呼吸功能衰竭、严重克罗恩病、严重溃疡性结肠炎;新增的3种轻症包括较轻度恶性肿瘤、较轻急性心肌梗死和轻度脑中风后遗症。
重疾新规增加了疾病种类,对于投保者而言是有利的,但现在市面上的重疾险产品一般都涵盖了新增的3种重疾,但重疾新规明确定义,可减少理赔争议,有更好的规范作用。
2、杜绝拼凑病种
重疾险改革后有两个规定,其一,同款重疾险里,不能有保障范围高度重叠的疾病;其二,新增的疾病如果发病率极低,需要标注出来。
部分保险公司为提高保险产品的市场竞争优势,推出的重疾险产品看上去保障的种类特别多,凑病种,但是在原有高发病种上却偷工减料,影响投保者的权益。因此规划重疾险产品时,一般建议投保者更关注重疾质量而不是数量,确保高发重疾都涵盖,部分新增的重疾种类发生概率低,实用性不强。
3、疾病理赔更加规范
随着现代医疗技术的发展,部分重疾治疗的措施更加先进,副作用更小。重疾险改革后比如:把冠状动脉搭桥术/心脏瓣膜手术中的“开胸”,规范为“”切开心包”。还有重大器官移植中增加“小肠移植”。这样也是减少理赔纠纷,规范行业。
不利影响
1、甲状腺癌分级赔付
TNM分期≤I期按轻症赔付,TNM分期≥II期按重疾赔付,TNM分期为I期或者更轻分期的甲状腺癌,治疗费用一般在5万元左右,因此为确保理赔更加合理,保险公司对甲状腺癌分级赔付,用户高发的乳头状癌和滤泡状腺癌赔付不超过重疾的30%,出险后获得的保险金变低。
2、新增轻症设赔付上限
新增统一定义的轻症,较轻度恶性肿瘤、较轻急性心肌梗死、轻度脑中风后遗症。重疾险改革后出险理赔不超过重疾的30%,而保险公司自行增加的轻症疾病,不受该赔付比例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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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疾险改革投保者如何选择
重疾险改革有利有弊,投保者要根据自身的保障需求,选择改革前投保还是改革后投保,如介意甲状腺癌的分级赔付或者新增轻症赔付有限制,可趁现在规划一份重疾险产品;而更在意冠状动脉搭桥术/心脏瓣膜手术的新定义,可选择重疾险改革后投保。
不过如用户经济预算充足,可现在现在规划一份重疾险产品,罹患甲状腺癌出险按重疾赔付,重疾险改革后也可投保一份新产品,被保险人出险重疾险可叠加赔付,不过要结合自身的经济基础决定,保费支出不能影响基本生活。
以上是对重疾险改革利弊的介绍,对用户而言有利的方面包括增加病种、理赔更加规范以及杜绝拼凑病种;对用户而言不利的方面包括甲状腺癌分级赔付以及新增轻症设赔付上限,投保者要仔细考量,确定好自己在改革前还是改革后投保,过渡期结束后,只能投保满足新规范的重疾险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