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状腺癌、原位癌不赔?重疾定义又有新变化了

慧择小马老师 · 6553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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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关于重疾新规的讨论越来越多,新版本的重疾定义也在六月又做了一次更新,所以小慧特地去研究了下,今天来做个分享。
     

早在3月底的时候,中国保险协会在官网发布了关于重疾险的疾病新定义的业内意见征求书。小慧也写过相关的分析:甲状腺癌不赔?重疾险是现在买还是再等等?    

经过两个月的时间,6月1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医师协会就各方的反馈意见,放出了第二版征求意见稿,总体与第一版相差不大,不过有几个大家一直在关注的问题,我们一起来看看:     


   

一、甲状腺癌被重疾剔除了?    


“甲状腺癌被重疾剔除”、“以后买的重疾甲状腺癌就不赔付了”几乎每隔几个月,这件事就会被拿出来炒作一番。    


   

真相到底是怎样呢?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医师协会有关负责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是这么说的:     

   

甲状腺癌会被重疾剔除吗
   

   

意见稿中对这一项的规定原文是这么说的:TNM 分期为Ⅰ期或更轻分期的甲状腺癌,不再属于重度疾病范围,其实这就包含了两层意思:    


   

l TNM分期为I期以上的甲状腺癌,还属于重疾;                

l I期或更轻的甲状腺癌,不属于重大疾病,但是,属于轻度重疾        

  

条款规定确实是更严格了,但是也不至于是全部一竿子打死。所以呢,那些借机炒作停售的可别乱扣官方说法的帽子哦,官方可没有说要甲状腺癌剔除,而是根据疾病严重程度进行了分级,对应进行分级赔付。    


为什么关于甲状腺癌这一项的规定能引起这么大的关注呢?归根结底还是跟这项疾病的发生概率有关系。    

   

近日,深圳市慢性病防治中心,公布了最新的深圳新发癌症榜,其中,甲状腺癌的患病人数最高:     

   

深圳市恶性肿瘤发病率前十

图片来源:深圳大件事    

   

疾病发生率高,理赔率也高,甚至占到了理赔总额的30%到40%。也难怪这么多人会盯着这一项疾病的赔付问题。    


   

不过这里小慧要说一句,按新规意见稿来看,虽然甲状腺癌没有被全部剔除出重疾,但是赔付标准变得更严格了,没达到重疾分级标准的甲状腺癌症状按轻度重疾来赔,意味着赔付比例有可能会降低。    


   

如果是特别关注这项责任的,近期可以重点考虑现存的重疾产品了。但如果不是特别在意,还是要慢慢来,不要因为某些业务员的“误导”就盲目下单。    


   

二、轻症赔付比例限额20%?    


在第一轮征求意见稿中,轻症赔付比例不得超过重疾保额的20%。    


但是目前市面上大多数重疾险的轻症赔付比例都不止20%,比如最近热销的不分组多次赔付重疾险:守卫者3号轻症赔付3次:分别为30%、40%、50%。    


所以,意见稿的这项规定出了之后,也是受到了多方争议。在新一版的新规意见稿出来后,相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也指出:轻症赔付比例提高到30%。     

   

轻症赔付比例对比

   

另外,新规中也提到,对有多次赔付责任重疾险的轻症赔偿上限进行了明确:如有多次赔付责任的,轻症的单次赔付金额不高于同一赔付次序相应重疾单次赔付金额的30%     

   

举个例子:比如某重疾险的重疾保额是按次递增的,比方说第一次100%,第二次120%,……那么轻症的保额上限也可以递增,比方说第一次30%,第二次36%,上限值就是不能超过对应重疾保额的30%。                


虽然说,30%跟现在的40%、45%相比还是差了一点,不过保障相对也够用。在选择产品时还是要综合对比来看,不用过度纠结这一点。    


   

三、原位癌真的不赔了吗?     

   

在新规意见稿中,不管是重度疾病,还是轻度疾病,原位癌都不包含在内。    

   

这使得某些业务员和自媒体一直大肆宣传以后重疾险都不保原位癌了,要买的赶紧买。说实话单从这个定义规范来说,确实很容易让人相信这就是个事实。但其实,并不是这样的。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医师协会在答记者问环节中也明确了这一点,以下是他们的回答原话:    

 关于原位癌的问题。首先,在现行规范中,恶性肿瘤并不包含原位癌。本次修订为进一步规范恶性肿瘤的概念和范围,在参考世界卫生组织(WHO)《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的基础上,引入了世界卫生组织(WHO)《国际疾病分类肿瘤学专辑》第三版(ICD-O-3)的肿瘤形态学标准,使定义更加准确规范。而原位癌不属于ICD-O-3肿瘤形态学标准中规定的恶性肿瘤,同时我们也深入研究并参考了英国、加拿大、新加坡等国家的经验(均对原位癌作了除外),因此本次修订暂不纳入原位癌。但是,各保险公司可在规范修订版规定病种的基础上,在重疾险产品中增加原位癌保障责任,以满足消费者多元化的保险保障需求。


注意了,这里有一句重点,各保险公司可在规范修订版规定病种的基础上,在重疾险产品中增加原位癌保障责任,以满足消费者多元化的保险保障需求。     

   

也就是说,监管并没有禁止保险公司在标准定义外加入原位癌,所以,未来保险公司将原位癌放入轻症疾病保障中,也是有很大可能的。     

   

此外,新规意见稿第二版还对部分疾病定义做了细微的调整,主要就是表述上更加规范了,变化不大,这里小慧就不一一列出了。想看的朋友可以扫描文末二维码,进行一对一咨询~    


   

四、重疾产品真空期即将到来,如何选择重疾产品?    

 

新的规定目前依旧在意见征求阶段,具体什么时间实施还未可知。最近也有不少产品相继发布了停售公告。比如网红重疾险妈咪保贝:       

妈咪保贝少儿重疾险停售通知妈咪保贝少儿重疾险停售通知
   


不管是不是还有别的考虑,不可否认的是,这一定程度上也是在为重疾新规做更新换代的准备。    

   

重疾定义更新的目的在于进一步规范重疾市场,使用更规范更专业的疾病定义,有利于减少可能出现的理赔争议和理解歧义,从长远来看,这对保险公司和消费者而言都不失为一件好事。     

   

那么,面对接下来一大波产品的停售公告,小慧建议,还是要理性看待。不要因为产品停售就盲目下单。     

   

还是要理性分析自己的需求,保障确实可以,同时有符合自己购买需求的,可以考虑购买,毕竟新政策有利也有弊,并不能百分之百地保证之后出来的产品会更加符合自己的需求。     

   

还是那句话,风险不等人,有合适的,趁早买,早买早获得保障。如果后续新规产品中有更加优秀的产品,再做补充也来得及。     

   

最后,关于重疾新规还有什么疑问的,可以联系专属的保险咨询顾问一对一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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