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孕妈妈特定疾病保险怎么样 母婴双重保障更贴心

慧择保险网 · 507人阅读

收藏

  早产儿发病比例呈现逐年递增的趋势,母婴健康成为社会关注的话题,爱心人寿针对这一现象,推出了一款好孕妈妈特定疾病保险,主要针对早产儿常见问题和高危妊娠风险提供保险保障,备受瞩目。下面看看好孕妈妈特定疾病保险怎么样?

好孕妈妈特定疾病保险怎么样
图片来源:pixabay

  好孕妈妈特定疾病保险产品信息

  被保险人

  第一被保险人:投保时年龄为20至45周岁,未怀孕或者已怀孕但孕周未满24周且身体健康的女性。

  第二被保险人:保险期间内第一被保险人所分娩之活产新生儿。

  保障期间:1年

  缴费期间:1年

  等待期:30天

  保险责任如下

  1、新生早产儿重症住院和手术医疗保险金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同时出现下列两种情形的,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给付新生儿早产儿重症住院和手术医疗保险金:

  (1)第二被保险人妊娠满28周但未满37周(不含)时分娩;

  (2)第二被保险人出生后30日(含)内层转入新生儿重症监护室接受治疗。

  2、孕产妇妊娠特定疾病保险金

  第一被保险人首次发病并经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为保险合同约定的孕产妇妊娠特定疾病,保险公司按约定的保险金给付孕产妇妊娠特定疾病保险金。

  第一被保险人同时确诊为约定的两种或两种以上孕产妇妊娠特定疾病的,保险公司按其中一种给付保险金。

  3、孕产妇妊娠身故保险金

  第一被保险人在妊娠期或妊娠终止后42日(含)内,由于与妊娠或妊娠处理有关的原因身故的(不包括意外伤害原因导致的身故),保险公司按约定保险金额给付孕产妇妊娠身故保险金。

  4、孕产妇流产保险金

  第一被保险人因保胎失败而流产或引产,或第一被保险人根据保险公司认可医院专科医生建议,出于第一被保险人或胎儿的健康原因而进行流产或引产的,按已交保费给付保险金;第一被保险人主动流产或引产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好孕妈妈特定疾病保险怎么样 母婴双重保障更贴心
图片来源:pixabay

  好孕妈妈特定疾病保险特色

  1、一张保单 保障母亲和宝贝

  如您投保保险产品后,孕产妇将能获得全面的保险保障,如孕产妇妊娠特定疾病保险金、孕产妇妊娠身故保险金以及孕产妇流产保险金;并且作为第二被保险人的新生儿也能获得保障,涵盖新生早产儿重症住院和手术医疗保险金,因此这是宝贝的第一份医疗险产品。

  2、新生早产儿守护贴心

  如母亲妊娠满28周但未满37周(不含)时分娩的新生儿,新生儿早产后30日内转入重症监护室接受治疗,对于该30日期间内发生的医疗费用可进行报销,有社保赔付比例100%,无社保赔付比例70%,免赔额1万元,给付限额10万元,包含自费药,药品不限医保目录。

  3、孕产妇妊娠疾病及身故保障

  针对高发妊娠疾病,如胎盘早期剥离、羊水栓塞以及子痫症等,保险产品都能保障;其次孕产妇妊娠期或妊娠终止后42天内,妊娠原因导致身故,给付身故保险金5万元,因此保险产品保障全面,能提供专属的呵护。

  好孕妈妈特定疾病保险怎么样?保险产品针对常见早产儿问题,如早产儿吸入性肺炎、早产儿溶血性黄疸以及早产儿冻伤等;常见高危妊娠并发症都能提供保险保障,因此针对孕育途上的风险,该款保险均涵盖,因此保障全面,性价比高,值得选购。


6推荐文章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