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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四川省公积金缴存基数是多少

更新时间:2017-08-27 00:54

  【摘要】2016年四川省公积金缴存基数是多少?目前四川省已经公布了2015年度在职职工的月平均工资是,因此2016年的缴存基数最高是19321元,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380元。

  从四川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保障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该中心近日制定了2016年度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标准。按标准调整后,符合条件的职工每月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会相应增加,用公积金购房还贷将享更多实惠。

  据了解,根据现行规定,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每月的住房公积金缴存额是缴存基数乘以缴存比例计算得来的。今年,四川省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19321元,下限将分区域执行两个不同的标准,其中,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县、新津县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500元;简阳四川省、都江堰四川省、彭州四川省、邛崃四川省、崇州四川省、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380元。

  同时获悉,即日起,各单位可以通过成都住房公积金网上政务大厅或各网点窗口,及时调整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原则上应在7月30日前完成。单位必须按照职工上一年的实际收入情况为职工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调整后,符合条件的职工每月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会相应增加,使用住房公积金购房或者还贷都将享受更多实惠。

  慧择提示:2016年四川省公积金缴存基数是多少?按照最新的规定,四川省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19321元,下限将分区域执行两个不同的标准,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等为1500元,蒲江县等为13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