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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公积金异地买房可申请贷款

更新时间:2017-08-28 03:30
  【摘要】2015年四川省对地区贷款政策进行了调整,其中就包括提高贷款额度、放宽贷款条件、推进异地贷款、优化办理程序等政策。四川省公积金异地买房可以申请贷款,这对在异地缴存公积金的职工来说是一项福利。

  考虑到大量公积金“沉睡”的问题,四川省提出推进异地贷款。各地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职工在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户籍所在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业内人士认为,异地互认意味着公积金实现全国流通,将提高公积金的使用率,极大地便利流动性强的人群,尤其在外务工人员,并将鼓励他们在原籍购房,对外来务工人员的购房计划、福利水平及二三线城市的房地产市场都将有直接影响。

  此前,居民使用公积金贷款或缴纳房租存在诸多不便,此次意见明确将优化办理程序,细化到了工作时长。具体为房地产开发项目取得房屋预售许可证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受理、审核和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房屋产权登记机构应在受理抵押登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抵押登记手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在抵押登记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发放,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拒绝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

  慧择提示:四川省公积金异地买房可以申请贷款,在户籍所在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就可以向户籍所在地的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这能够提高公积金的使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