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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放开万能型人身保险最低保证利率 管住风险

更新时间:2015-02-15 11:28

  【摘要】为了全面深化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改革,进一步提高万能型人身保险在市场上的竞争优势,优化保险公司业务结构,近日,保监会放开万能型人身保险最低保证利率。那么保监会如何放开万能型人身保险最低保证利率呢?

  保监会13日宣布,将于16日放开万能型人身保险的最低保证利率。在稳步推进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改革中,将前端产品定价权交还保险公司,产品预定利率(或最低保证利率)由保险公司根据市场供求关系自主确定;后端的准备金评估利率由监管部门根据“一篮子资产”的收益率和长期国债到期收益率等因素综合确定,通过后端影响和调控前端合理定价,管住风险。

  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主任袁序成表示,保监会确定了“普通型、万能型、分红型人身险”分三步走的改革路线图,于2013年迈出第一步,放开普通型人身险预定利率。放开万能型人身保险的最低保证利率是第二步,主要包括三方面,一是取消万能保险不超过2.5%的最低保证利率限制,最低保证利率由保险公司根据产品特性、风险程度自主确定;二是集中强化准备金、偿付能力等监管,产品最低保证利率越高,需要计提的准备金越高,偿付能力要求就越高;三是提高风险保障责任要求,最低风险保额与保单账户价值的比例提高3倍,体现回归保障的监管导向,保护消费者权益。保监会将继续推进第三步,即放开分红型人身保险预定利率,力争早日实现人身保险费率的全面市场化。

  保监会近日召开的全国人身保险监管工作会议公布,去年人身保险规模保费达1.67万亿元,全年净增保费几乎相当于2003年全年的保费,规模保费和新单保费增速分别创4年和5年新高。人身保险行业去年实现利润总额1124.6亿元,增长126.3%,盈利公司家数创历史新高。

  中银国际分析师认为,参照2月13日保监会发布的《万能保险精算规定》,除年金和团体保险以外,对于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满18周岁的,个人万能保险在保单签发时的死亡风险保额不低于保单账户价值的20%,而此前这一比例为5%。这一变化旨在加强保险产品的保障功能、强化保险本质。新规要求保险公司应为万能保险设立一个或多个单独账户,有助于开展针对性的资产负债匹配管理,方案更加灵活、风险管理水平得到提升。此外,万能险业务未来的退保波动性可能加大。

  慧择提示:近日,保监会放开万能型人身保险最低保证利率。对此,专业人士表示,从总体来看,保险公司的产品策略将更加灵活,万能险、分红险费率在未来的调整将导致保险公司投资能力承受压力,对两类保险业务占比较高的公司影响会较为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