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中保车险

  近年来,厦门机动车辆明显增多,这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厦门中保车险的发展。那么,在投保厦门中保车险时需遵守哪些原则呢?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投保厦门中保车险原则一:交强险的钱一定不能“节省”
  交强险属于强制保险,车辆上路不投保交强险属于违法行为。按照相关规定,如果没有投保交强险上路,要进行双倍于标准保费的处罚,比如说6座一下私家车标准确保费为1050元,如果遭受处罚,可就要“自掏腰包”2000元。

  投保厦门中保车险原则二:莫对车辆进行重复投保
  有些投保人自以为多投几份保险,就可以使被保车辆多几份赔款。按照《保险法》第40调规定,重复保险的保险金额总和保险价值的,各保险人的赔偿金额的综合不得超过保险价值。因此,即使投保人重复投保,也不会得到超价值赔偿,重复投保的原则,无论是交强险还是商业险,都是适用的。

  投保厦门中保车险原则三:莫超额投保或不足额投保
  有些车主,明明车辆价值10万元,却投了15万元的保险,认为多花钱就能多赔付;而有的车价值20万元,却投保了10万元。这两种投保都不能得到有效的保障。根据《保险法》第39条的规定,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的部分无效。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就爱之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所有超额投保、不足额投保都不能获得额外的利益。

  车主在投保厦门中保车险时需遵守上述几大原则,从而让您的投保之路更顺畅。厦门中保车险专家提醒车主,年底将至,车主需及时进行厦门中保车险续保,从而让安全“不空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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