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险种:医疗险
承保保司:众惠相互
投保年龄:0-70周岁
保障期限:保1年
缴费周期:一次性交清
投保职业:1-6类
等待期:30天
众惠全能百万2021是一款百万医疗险,除了涵盖一般住院、重疾住院医疗,还有10万重疾津贴,10万传染病身故,重疾住院津贴,可选特需医疗、赴日赴台医疗,另外,还有300万恶性肿瘤特药服务,保障丰富且全面,价格和市面上同类产品相差不多。免赔额递减,可选特需医疗,300万特药保障。
保障项目 | 保障内容 |
一般住院 | 疾病或意外住院的医疗费用,扣除1万免赔额后,100%报销 |
重疾住院 | 100种重疾住院的医疗费用,0免赔,100%报销 |
特殊门诊 | 包含肾透析、放疗、化疗、器官移植抗排异、门诊手术等治疗费 |
住院前后门急诊 | 住院前7天、后30天的门急诊费用 |
重疾津贴 | 确诊重疾,赔付1万 |
重疾住院津贴 | 100元/天,无免赔天数,单次最高赔付90天,年度最高可赔付180天 |
质子重离子 | 质子重离子按100%报销,最高保额100万 |
甲乙类传染病身故 | 保额10万 |
赴日赴台医疗(可选) | 100万保额,特定疾病赴日赴台医疗费用,0免赔,按70%给付,限1次 |
特定疾病特需医疗(可选) | 最高保额300万 |
恶性肿瘤特效药 | 300万保额,癌症确诊后1年内,37种医保内特效药,18种医保外特效药,以有社保身份投保,先经社保结算,100%报销;未先经社保结算,按60%报销 |
增值服务 | 就医绿色通道、费用垫付、术后服务 |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或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故意或重大过失自致伤害,或因被保险人挑衅、寻衅滋事或其他故意行为等可归咎于被保险人的原因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被谋杀;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或者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6、被保险人受酒精、管制药品或毒品的影响,或未遵医嘱,擅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7、被保险人在初次投保前或非续保前所患既往症,及保险单与本保险条款中特别约定 的除外疾病引起的相关费用,但投保时保险人已知晓并做出书面认可的除外;
8、等待期内出现的疾病或等待期内接受检查但在等待期后确诊的疾病;
9、被保险人在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医院或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
10、被保险人患精神性疾病、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依据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第十次修订版(ICD-10)确定);
11、肥胖症相关手术、整形手术、美容或整容手术、变性手术、预防性手术(如预防性阑尾切除、预防 性扁桃体切除等)及前述手术的并发症或因前述手术导致的医疗事故;
12、被保险人患慢性咽炎、慢性鼻炎、慢性喉炎、慢性支气管炎;
13、被保险人在初次投保前接受过器官切除手术治疗的;
14、痔疮及相关治疗;
15、被保险人怀孕(含宫外孕)、流产、分娩(含剖腹产)、避孕、绝育手术、治疗不孕不育症、人工受孕以及由以上原因导致的并发症;
16、牙科疾病及相关治疗,视力矫正手术,但因意外所致的不受此限;
17、被保险人因预防、康复、保健性或非疾病治疗类项目发生的医疗费用;
18、因获得或使用眼镜、义齿、 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产生的费用;
19、因实施包皮环切术、包皮剥离术、包皮气囊扩张术、性功能障碍治疗等产生的费用;
20、因参与药物或疫苗试验而引发的费用;
21、被保险人从事职业运动或可获得报酬的运动或竞技活动,在训练或比赛中受伤;
22、被保险人从事或参加高风险运动,包括但不限于:潜水、滑水、冲浪、赛艇、漂流、跳伞或其他高空运动、 蹦极、乘坐或驾驶商业民航班机以外的飞行器、攀岩、攀登海拔3500 米以上的独立山峰、 滑雪、武术、摔跤、马术、赛马、赛车、特技表演(含训练)、替身表演 (含训练)、探险或考察活动(洞穴、极地、沙漠、火山、冰川等等);
23、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HIV)或患艾滋病(AIDS);
24、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者武装叛乱;
25、生物污染、化学污染、核爆炸、核辐射或者核污染;
26、凡涉及门诊费用,本社的保险责任范围均不包括为排队挂号、提升病房等级等额外支付的费用。
特定疾病特需医疗和重疾医疗共用300万保额
若以有社会医疗保险身份投保,但未以社会医疗保险身份就诊并结算的,则按60%的比例赔付特需医疗限以下6种特定疾病:恶性肿瘤、急性心肌炎、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众惠财产相互保险社 | |||
公司简介:众惠财产相互保险社(以下简称“众惠相互”)成立于2017年2月14日,是中国首家经国务院同意试点、中国银保监会批准设立的全国性相互保险组织。众惠相互位于金融创新窗口深圳前海,初始运营资金10亿元,主营业务包括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短期健康和意外伤害保险等。 作为中国首家“会员制”保险组织,众惠相互以“会员共建、会员共治、会员共享”为核心理念,由前海金控等12家企业及自然人提供初始运营资金,以天云融创数据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等546名中小微企业及自然人共同发起设立,涵盖医疗、健康、科技企业以及金融领域专家学者,并与北京大学金融法中心、普华永道等专业机构建立了长期战略合作关系。 自成立以来,众惠相互始终坚持“保险姓保”、回归保险本源,坚持“补短板、填空白”的设立初衷,践行“呵护向善的力量”核心价值观,在“健康中国”国家战略背景下,聚焦特定人群的特定保障需求,秉持“互助共济、风险共担”的理念,着力发展独具特色的互助型医疗险,有效连接医疗机构与群众健康保障需求,为公众提供更好的医疗条件、更优惠的价格、更优质的医疗资源,让医疗服务可及、可支付。同时,积极服务新时代三医联动改革,提供介于社保与商保之间的普惠性保险保障,提供个人健康和中小微企业全周期风险管理服务,从而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差异化的健康保障需求,为相互保险在中国的持续健康发展起好步、带好头。 | |||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许可经营项目是: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短期健康和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分出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 |||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梦海大道4008号深港创新中心C组团前海深港创新中心4F-01-4号 | |||
法定代表人 | 李静 | 信用代码 | 91440300MA5ECCRW03 |
电话 | - | 网址 | www.pubmi.org |
邮箱 | - | 经营状态 | 存续 |
成立日期 | 2017/2/14 | 核准日期 | 2022/8/10 |
注册资本 | 100000万人民币 | 实缴资本 | 100000万人民币 |
企业类型 | 其他 | 纳税人资质 | - |
人员规模 | - | 参保人数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