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医保报销,首先市民需满足规定的条件,然后携带相关材料去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审核通过后予以报销。
报销条件 1、申请人已经办理参保手续、足额缴交医疗
保险费 2、合作医疗指定医疗机构就医;
3、参保人在备案医疗机构就医发生了住院医疗费用,并先行支付现金,且保存有关单据和资料。
报销材料 1、收据原件;
2、住院费用结算单;
3、出院诊断证明;
4、留观证明或死亡证明复印件;
5、药品、检查及治疗费用明细、急诊留观需盖有“急诊章”的医疗保险处方或急诊科急诊处方;
6、社会保障卡、《市医疗保险手册》;
7、医院全额结账证明和单位情况说明。
报销地址 伊春市社会医疗保险局
地址:伊春市伊春区新兴中路
伊春市南岔区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地址:伊春市南岔区联合街96号
伊春市友好区职工医疗保险办公室
地址:友好区友好大街3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