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医保报销

  连云港医保报销办理人需提交报销单据等材料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受理;材料齐全当日完成支付工作。

  报销材料
  1、收据原件;
  2、住院费用结算单;
  3、出院诊断证明;
  4、留观证明或死亡证明复印件;
  5、药品、检查及治疗费用明细、急诊留观需盖有“急诊章”的医疗保险处方或急诊科急诊处方;
  6、社会保障卡、《市医疗保险手册》;
  7、医院全额结账证明和单位情况说明。

  报销流程
  1、办理人提交报销单据等材料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受理;
  2、受理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医保中心当日完成审核,结算,支付工作;
  3、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审查材料并批准申请,申请人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后,予以报销。
  注: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如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补正材料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补正材料。逾期不补正,视为撤回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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