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和报销比例都有严格的规定,每一医疗年度内,大病保险报销最高支付限额为人民币15万元。
报销范围
在发生超过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由社会保险部门按一定比例报销大病医疗费用。
报销比例
甘肃参保(合)的城乡居民住院费用按现行基本医保政策规定报销后,以个人自负超过5000元的部分为补偿基数,报销比例分段递增。补偿基数0—1万元报销50%;1—2万元报销55%;2—5万报销60%;5万元以上报销65%。对在市级以下医疗机构就医的,按照市、县级在规定报销比例基础上分别提高5%和10%比例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