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住房公积金提取

  相关政策
  按安康住房公积金提取新政策规定,职工及配偶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支取时限由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以内调整为五年以内。装修自住房屋可提取本人及配偶公积金。有需求的职工需在装修合同签订之日或装修证明开具之日起一年内,提交房产证或正式购房合同原、复件,装修合同、小区物业部门或房产管理部门开具的装修证明。
  缴纳自住住房物业管理费可提取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需凭房产证或正式购房合同。此外,职工还可为偿还直系亲属的自住房屋贷款本息申请支取公积金。

  提取流程
  1、提取人提出安康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所在单位核实确认后出具证明。
  2、提取人或所在单位确定的公积金联络员持单位证明、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其他有关提取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到管理中心办理批准、提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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