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住房公积金提取
十堰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和流程是有严格规定的,并且满足条件的市民要严格按照流程办理,才能确保公积金的顺利提取。 提取条件 1、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装修不能提取公积金); 2、、退休的; 3、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五年以上的,被纳入十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或距离退休年龄3年以内,没有再就业,也没有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4、境定居或调离十堰的; 5、购房贷款本息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在一年之内或为他人提供住房公积金质押贷款担保的,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6、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提取流程 1、领取或下载《购买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 2、按要求填写,单位签署意见盖单位财务章或人力资源部门章; 3、到公积金服务大厅提交资料; 4、公积金中心审批; 5、审批同意后,开具转账支票; 6、申请人持转账支票到银行转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