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住房公积金贷款
相关政策
新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新乡住房公积金贷款须知》,《须知》指出新乡市自2015年5月11日起将新乡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5年(含)以下的贷款利率降至3.25%,5年以上的公积金贷款利率降至3.75%。2016年1月1日开始便已经按照新调整后的贷款利率执行。
贷款条件
1、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身份证明;
2、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3、有符合规定的首付款收据;
4、有符合规定的购房合同(协议);
5、无贷款、无担保、信誉良好,有偿还新乡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能力;
6、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担保;
7、同意提供管理中心需要审核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贷款流程
1、借款人提供新乡住房公积金贷款证明材料;
2、管理中心审核、决定;
3、受委托银行对借款人资质复核;
4、借款人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5、受委托银行发放贷款;
6、借款人按合同规定归还贷款本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