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职工互助保险是江西省各级工会组织职工依靠自己和集体的力量,不以盈利为目的,用互助合作的办法,自筹资金,自我管理,自我眼务的群众性社会互助互济合作型保险。
业务范围 1、开展与职工生、老、病、死、伤、残或发生意外灾害、伤害等有关的社会互助保险及其它相应
险种的社会互助保险活动。
2、负责保险基金的筹集、调剂、给付保值增值等管理工作。
申请条件 1、拥护江西省职工互助保险的章程
2、自愿参加江西省职工互助保险。
3、在江西省境内建有工会组织的单位、年满18周岁的职工和工会会员均可参加。
成员权利 1、参加本会举办的各种保险活动,同时享有相应的待遇。
2、推举和被推举为江西省职工保险互助理事和监事。
3、参与江西省职工互助保险工作管理,对管理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
成员义务 1、遵守江西省职工互助保险章程;
2、遵守江西省职工互助保险的各项规定和有关规章制度;
3、交纳会费,并至少参加一项互助保险险种;
4、参加江西省职工互助保险组织的活动;
5、对互助会诚实、信用,不从事损害互助会和其它会员利益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