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就业失业登记证
东莞政府要求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的东莞户籍无业人员必须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持证人可以享受政府提供的不同优惠政策与各项服务,比如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创业补贴等等。主要目的为了加强对就业失业人员的管理,促进社会就业,让更多失业人员重新就业。
办理条件
1、法定劳动能领内且有劳动能力与就业要求
2、东莞户籍暂无工作。
办理对象
1、与原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未就业人员;
2、新成长劳动力,比如毕业生;
3、停业、破产的个体工商户业主或私营企业业主;
4、未就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
5、未就业的复转军人、退役士兵;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人员。
所需资料
1、终止劳动关系:本人户口本、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判决书/仲裁书;
2、新成长劳动力:本人户口本、毕业证书、无业证明;
3、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的停业人员:本人户口本、停业证明资料;
4、其他失业人员:本人户口本、无业证明。
办理流程
1、窗口办理 :申请人备齐资料到东莞社保局/社保分局窗口办理即可。资料齐全,符合条件者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并发放《就业失业手册》。如不符合条件则不予办理。
2、网上办理 :登陆网上办事系统提出申请,申请通过则携带资料到窗口办理。
【备注】:网上在线申请要先注册账户才能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