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审批标准
市民在递交经济适用房申请表后,相关部门要进行审批,符合经济适用房审批标准的才能获得申请资格。那么,上海经济适用房审批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就一起来看看专家的解答。
经济适用房审批标准一
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7年,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区(县)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5年。
经济适用房审批标准二
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经济适用房审批标准三
3人及以上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39600元(含39600元)、人均财产低于120000元(含120000元);2人及以下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财产标准按前述标准上浮10,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43560元(含43560元)、人均财产低于132000元(含132000元)。
经济适用房审批标准四
申请家庭成员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行为和赠与行为,但申请家庭成员之间住房赠与行为除外。同时符合上述标准,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30周岁的单身人士(包括未婚、丧偶、或者离婚满3年的人士),可以单独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以上为您介绍的是上海市经济适用房审批标准,需要注意的是,目前各地经济适用房审批标准有所不同。市民若需了解当地经济适用房审批标准,可登录当地房管局官网进行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