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房大产证

  期房大产证是指,以期房开发商为权利人的房地产权利证明。根据调查发现,很多开发商在期房建设竣工后仍没有拿到期房大产证,给购房者带来了诸多不便。那么,没有期房大产证是否可以交房呢?没有期房大产证又该如何转让呢?

  无期房大产证能否交房
  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制定、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2000年版本),第二页“特别告知”中第四条第二点写明:“依据《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新建商品房屋竣工验收后交付给买受人之前,持本条例第二十条所列文件和商品房屋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办理新建商品房屋初始登记’的规定,商品房建成交付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取得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大产证)。”按照这一规定,开发商应该先取得“大产证”后才能交房。但在合同条款中第十条又规定房屋交付条件可以由双方约定,可在选择取得“大产证”交房,或者取得《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后交房,或者双方约定交房条件。

  没有期房大产证如何转让
  在合同的条款设置上,卖方必须明确承诺其对该欲转让期房享有合法权益,并承担约定期限到来时向买方完全转让其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所享有的该房屋的一切权益。与现房买卖不同,买卖双方权益的载体是拥有或将来拥有期权的房屋,但房屋款项的支付却必须现在就现实地发生。因此,买卖双方对房屋款项的支付都极为慎重。卖方担心收受买方房款特别是定金之后,因开发商的原因,自己承担违约责任的风险较大;买房则担心巨额房款支付之后,卖方不能如期依约交房。所以,有必要在买卖合同中对房款支付事宜作有别于现房交易的特殊安排,特别是支付的时间、数额、款项的性质都必须与之后的交房手续有效地衔接。

  从上述可以看出,没有期房大产证是不能交房的,只有等到取得期房大产证后才能办理交房手续。另外,没有期房大产证虽然能够转让,但是存在一定的风险,市民需谨慎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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